第三部分  总体规划

一、性质和规模

1.新区性质

通过对现状及资源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及主导产业选择的分析论证,规划确定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新区的性质为:

依托港口,积极发展石油炼化一体化工业、钢铁制品及机械制造业,适度发展出口加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复合型、生态型工业新区

东海岛新区是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延伸区,是开发区功能拓展的主要空间和产业布局的主要载体;是东海岛最重要的产业组团和就业空间,是东海岛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和增长点;是湛江市重要的临港重化工业区。

2.人口规模

新区的人口包括就业人口和居住人口两大类。

2.1就业人口规模

本规划区内的就业人口主要是工业用地的就业人口。

A.就业人口密度指标的分类确定

通过国内工业用地的经验数据类比分析,本规划区内工业用地就业人口密度分为石油炼化产业用地、石化下游产业用地、机械制造产业用地以及产业研发用地四类进行估算。

考虑到石油炼化工业的特殊性,其就业人口密度偏低,其中上游产业的自动化程度较高,占地规模大,所能提供的就业岗位相对较少,经验数据表明,一般石化产业就业人口密度为20-50人/公顷,本规划石油炼化产业就业人口密度取20人/公顷,下游产业用地就业人口密度取50人/公顷。

经验数据表明,机械制造产业用地就业人口密度一般为150人/公顷;一般工业用地就业密度一般为200人/公顷。

B.工业用地的就业人口规模

本次规划的石油炼化产业用地(即三类工业用地)约为380.61公顷;石化下游产业用地约为171.76公顷;机械制造产业用地约为188.10公顷;一般工业用地约为43.61公顷。

综上,计算可得,规划期末东海岛新区可容纳的工业用地就业人口数量约为:380.61公顷×20 人/公顷+171.76公顷×50人/公顷+188.10公顷×150人/公顷+43.61公顷×200人/公顷53137人,约为5.3万人。

C.就业相关人口规模

新区内总就业人口还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就业人口,约占总就业人口的20%,因此,计算可得,新区总就业人口数量约为:5.3万人/(1-20%)=6.6万人。

考虑到新区内就业人口部分带眷,取平均带眷系数为1.5,因此,可估算,就业相关人口为6.6万人×1.5=9.9万人。

2.2居住人口规模

居住人口主要有两部分:其一为东海岛新区内的原村镇户籍人口;另一部分为在新区居住的产业工人。

村镇户籍人口主要是指规划区内调青、青南两个村的村民及其自然增长人口。村镇居住人口规模采用自然增长率法预测,公式为:P1=p0*(1+r)(t-t0)

式中,P1为规划期末村镇居住人口,p0为村镇现状户籍人口,r为人口自然增长率,本规划取11‰,计算可得,规划期末东海岛新区的村镇居住人口约为P1=4504×(1+11‰)15=5307人。

对于新区内的机械人口增长,本规划采用容量法计算,人口机械增长来源主要为本区内就业的产业工人,本规划建议,其居住方式以单身公寓和居住小区两种方式解决,根据经验数据,安排员工宿舍居住用地的人口密度约为800人/公顷,居住小区按二类居住用地标准配置,人口密度约为500人/公顷。根据新区用地布局及规模,确定上述两类居住用地面积分别为:46.23公顷和37.31公顷,按上述居住人口密度计算得新区未来新增居住人口规模为:46.23×800+37.31×500=55639,约为5.6万人。

综上所述,规划期末东海岛新区内可容纳的居住人口数量为55639+5307=60946人,约为6.1万人。

2.3人口规模的确定

根据以上分析,至2020年规划期末,东海岛新区人口规模为:

居住人口约6.1万人,其中村镇户籍人口0.53万人,常住产业工人约5.6万人;

就业相关人口规9.9万人;

本规划预计新区内估算的就业相关人口的50~60%在本区居住。

(注:本次规划区就业人口的居住去向为三部分:在规划区配套的居住用地内居住;在东海岛西部的东山镇居住;以及一些收入较高或者当地的产业工人在湛江市市区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