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湛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切实推进该项工作,区管委会决定将原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和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合并,更名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更名后两个机构的职能统一划归领导小组承担。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唐晓德(区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杨景才(区党委委员、组织人事局局长)
姚 刚(市社保局开发区分局局长)
成 员:曾子荣(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局长)
冯靖华(市社保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伍红林(区财政局副局长)
周力春(区组织人事劳动局负责人)
林华民(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纪委书记)
曹建国(区泉庄街道党工委书记、办理处主任)
袁关先(区乐华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局,主任由钟元始同志担任。
二○○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