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对此事非常重视,立即由企业农财会计科牵头,组织局办公室、监督办等相关科(室)组成调查小组,及时下发《关于依法执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的函》(湛开财会函[2021]8号)给广东优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并开展实地调查。
经实地调查落实,广东优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事实存在有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帮助企业开展外贸进出口退税报备、核对等相关代理业务,违反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一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规定。
广东优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对区财政局开展这次依法执行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表现非常注重,积极配合,认识到在未取得代理记账许可情况下存在擅自帮助企业开展外贸进出口退税报备业务的错误行为,表态将暂停代理记账业务,并尽快召开公司董事会议按要求整改:一是尽快补办代理记账许可手续,继续保留代理事项;二是取消代理记账业务。
为鼓励和扶持民办企业的健康壮大发展,站在财政管理的角度,本着促产培财作大财源蛋糕,理顺市场竞争秩序,引用容错纠正机制,根据该公司的诚恳认错态度, 区财政局决定对广东优赢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依法进行制止,并继续关注和跟踪该事项的整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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