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首页 > 区分局 > 环保局 > 工作动态

区环保局顺利完成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国家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
来源: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22 17:16:15  访问:-
【打印】 【字体:

   为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市环保局要求全市钢铁、水泥等13个相关行业应按国家新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宝钢湛江有限公司虽已申领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排污许可证,但按《暂行规定》的要求,需向环保部门重新申请核发国家排污许可证。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的排污口多,排放类型复杂,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大,审核难度非常大。区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的国家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成立了以污控科为中心,环评科、监察科和监测站配合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小组。在发放排污许可证中,区环保局严格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坚持“持证、按证排污原则”和“总量控制原则”,严把申领关和总量核算关。

    目前,区环保局已经顺利发放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国家排污许可证。下一步继续加大力气推进国家排污许可证工作,到2020年做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