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首页 > 区分局 > 环保局 > 工作制度

湛江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来源:本站  作者:本站  发布日期:2017-09-15 10:26:30  访问:-
【打印】 【字体: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每年开展一次。
  2、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3、会前要摸清党员思想状况,提高党员对民主评议工作的认识。
  4、党员都要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不同岗位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形成自我评议材料。
   5、党员应向支部大会作个人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总结汇报,认真开展自我批评。
  6、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进行相互批评和民主测评,也可吸收本单位群众和服务对象参加测评。
  7、召开支委会,结合党员本人的汇报情况、互评情况、平时表现和民主测评情况对每名党员进行评议,并形成评议意见。
  8、对党员的评议结果,要经求本人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应做进一步的思想交流,努力达到共识。
   9、要将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