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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来源: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1-05 19:12:55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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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我局对1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1月5日-2018年1月15日(7天)。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球团矿粉废水处理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湛开环建〔2017〕28号

2017年12月4日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广东湛江钢铁基地全厂事故应急水池南侧、水二路北侧

2

关于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球炼铁厂煤精增设脱硫再生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湛开环建〔2017〕29号

2017年12月4日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宝钢湛江钢铁基地内

3

关于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焦烧区域余热资源综合效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湛开环建〔2017〕30号

2017年12月4日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宝钢湛江钢铁项目厂区焦烧区域

4

关于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炼钢厂新增石灰原料地下料仓及配套设施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湛开环建〔2017〕31号

2017年12月4日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宝钢湛江钢铁基地内

5

 关于湛江申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  3万吨金属铸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的批复

湛开环建〔2017〕32号

2017年12月5日

湛江申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湛江开发区东海岛新区龙腾路1号

6

关于湛江乐山宜人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湛开环建〔2017〕33号

2017年12月5日

湛江乐山宜人医院有限公司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平中路(新二中对面)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7

关于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球团成品落地系统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湛开环建〔2017〕34号

2017年12月18日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广东湛江钢铁基地球团单元内

8

关于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制氢站新增脱苯预处理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湛开环建〔2017〕35号

2017年12月18日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宝钢湛江钢铁基地内

9

关于湛江石化产业园安置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湛开环建〔2017〕37号

2017年12月27日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先创投资有限公司  

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以西,民安大道以北地段

10

关于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冷轧超高强钢制造技术与装备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湛开环建〔2017〕38号

2017年12月28日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宝钢湛江钢铁项目厂区轧钢区域

11

关于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烧结增设制酸装置及其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湛开环建〔2017〕39号

2017年12月28日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宝钢湛江钢铁项目厂区烧结制酸区域

12

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文保渠生态廊道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湛开环建〔2017〕40号

2017年12月29日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保河(南国花园至海滨大道段)

13

 关于海石路(永平南路至海滨大道段)道路排水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湛开环建〔2017〕41号

2017年12月29日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西起永平南路,沿途与嘉平路相交,终点至海滨大道

14

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医院首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湛开环建〔2017〕42号

2017年12月29日

湛江开发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大道南侧、水星路北侧、前进路东侧

15

关于湛江平乐源达股份有限公司华都汇酒店洗衣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湛开环建〔2017〕43号

2017年12月29日

湛江平乐源达股份有限公司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48号华都汇酒店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6

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南山村农民安置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湛开环建〔2017〕44号

2017年12月29日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宝信投资有限公司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海大道北侧、东风路西侧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湛江市人民政府或湛江市环境保护局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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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3628622    传真:362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