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汇泉·盛景名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月18日至2018年1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628622 传真:3628622
项目名称: | 汇泉·盛景名苑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汇展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金路南侧、嘉平路东侧 |
环评机构: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约44611.14万元,总用地面积为35445.2m2,总建筑面积为153566.72。项目内拟建9栋住宅建筑,其中4栋23层高层住宅(04、05、06、09号楼)、2栋25层高层住宅(03、08号楼)、2栋29层高层住宅(01、02号楼)、1栋31层高层住宅(07号楼)。1栋4层楼建筑(10号楼)为幼儿园。沿乐金路、嘉平路北段设2层沿街配套商业(01-03号楼之间),沿嘉平路南段、海平路设1层沿街配套商业(03-06号楼之间),设置地下车库以及沿街商业停车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有效降噪措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主要噪声源安排在昼间非正常休息时段施工作业。开挖、填方过程采取遮挡、洒水等抑尘措施,施工现场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过程采取遮盖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内洒水防尘。建筑固废分类收集后用于回填、筑路。 运营期:居民厨房油烟经收集后由烟道引至塔楼楼顶高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经楼顶预留内置烟道于住宅楼楼顶高空排放。生活污水、餐饮商铺污水经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平乐再生水厂进行处理排放。生活垃圾经垃圾房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