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钢铁钢渣处理综合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628622 传真:3628622
项目名称: | 湛江钢铁钢渣处理综合改造工程 |
建设单位: | 湛江中冶环保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钢铁厂区内钢渣处理区域 |
环评机构: |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钢渣处理综合改造工程是在现有已经建成投产的钢渣处理工程中新建部分构筑物并购置安装新的生产设备,采用先进的处理技术替代不能满足处理湛江钢铁现有炼钢生产产生的铸余渣的处理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有效降噪措施。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抑尘,及时清扫施工过程散落在施工场地和道路上的泥土。施工废水经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建筑垃圾采取定点分类、封闭存放、及时清运。 运营期:加强粉尘外逸控制,设置挡墙封闭破碎场地、布袋除尘器等抑尘措施。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铸余渣处理废水进入渣处理浊环水处理系统沉淀澄清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钢渣尾渣、除尘灰回收后循环利用。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