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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腾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雍豪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3-28 16:18:18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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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腾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雍豪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628621    传真:3628621  

项目名称:

豪园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市腾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市辖区人民大道中16号

环评机构: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湛江市腾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于湛江市市辖区人民大道中16号建设雍豪园项目,地理中心位置为北纬21°22′00″,东经110°39′93″拟建3栋住宅建筑,其中建筑第1层局部为临街商业裙楼,局部为架空层;建筑第2层局部为住宅,局部为架空层;第3-28/31层为3幢住宅塔楼。项目占地面积11832.75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2019.29m2,商业建筑面积1547.56m2,托老所(仅为雍豪园内老人家的娱乐场所)占地面积109.61m2,总建筑面积53514.22 m2。项目以住宅和商业为主要功能,部分商铺配有餐饮功能,其余商业部分配有零售和超市等商业服务。为避免噪声扰民,不开设KTV、修理、洗车等易产生噪声的项目。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

一)大气污染源

   在施工过程中,汽车运输、装卸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扬尘,此外,汽车运输和施工机械还会排放尾气。采取道路硬化管理、边界围档、裸露地面覆盖、易扬尘物料覆盖、运输车辆密闭、运输车辆机械冲洗装、运输车辆简易冲洗装置等措施。

(二)水污染源

项目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机械的清洗废水、泥浆水、雨水冲刷填土工程区域造成水土流失、地表径流污水等,有可能对纳污水体造成一定的污染。采取回收沉淀处理等措施。

(三)噪声污染源

本工程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施机械施工活动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机械设备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源

     项目在场地清理等产生草皮、垃圾等,建设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等,均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二、运营期的主要污染

     (一) 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源包括居民厨房油烟、备用发电机废气、餐饮油烟废气、地下停车场车辆尾气和垃圾房恶臭等。厨房烟气通过油烟处理器进行处理。

     (二)水污染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项目产生用水主要为居民住宅用水、商铺用水、地下车库冲洗水、餐饮废水和绿化用水。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污管网。

     (三)噪声污染源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来源于进出车辆、餐饮经营、设备噪声(如备用发电机、水泵、通风机)等,。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住宅区商业办公垃圾、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废油脂)等。实行分类收集和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