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鼎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渔光一体生态产业园200MW光伏电站一期2016年度100MW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628621 传真:3628621
项目名称: | 渔光一体生态产业园200MW光伏电站一期2016年度100MW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鼎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山街道文参村 |
环评机构: |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2332亩(即155.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88.5m2,建设总投资9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200万元。项目装机容量为100MW,一次建成。计划建设110kV升压站一座, 新建两台80MVA的主变。电站建成后第一年上网发电量为11436.36万kWh。运行期25年内的年平均发电量为10464.38万kWh,25年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070.919h。 本项目的电池组件选用275Wp多晶硅双玻组件363648片,实际总装机容量100MWp。太阳电池组件采用固定系统,倾斜15°布置。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0个2.5MW光伏发电单元、道路、变电站建筑物、线路输送工程等,变电站建筑物内拟布置配电装置楼、综合楼、消防泵房等,建筑面积为788.5m2,建设1回110kV专用线路接至220kV迈旺站。 本项目鱼塘占地2180亩,分为精养池、暂养池和中间水质净化池。 本次评价对象为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和110kV接入系统不属于本工程评价范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 (一) 大气污染物 本项目建设施工期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建筑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 (二)水污染物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进出车辆进出时冲洗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 (三)噪声污染源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施工噪声及物流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 (四)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废物主要成分有土、渣土、废钢筋、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废竹木、木屑、刨花、各种装饰材料的包装箱、包装袋、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和碎混凝土块、搬运过程中散落的黄砂、石子和块石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的主要污染: (一) 大气污染物 光伏发电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在转换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本项目营运期主要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厨房油烟。 (二)水污染物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所有渔光一体池塘均使用不排水收获方式。收获后全池泼洒芽孢杆菌、硝化细菌等渔用微生物制剂,72h后排放至中间净化水池集中处理,净化达标后水体抽回原养殖池塘备用。 (三)噪声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箱式变压器、逆变器、线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65dB(A)左右,无强噪声源。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 (四)固体废弃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鱼塘产生的污泥、废旧光伏太阳能电池板。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