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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规划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8-07 11:01:40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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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开发区概要

开发区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坐落在湛江市区中心。根据《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06年)》,“建成区”的核准面积为920公顷(9.2km2),随着南部的填海,绿塘河往东延伸,总面积增至1372.78公顷。具体范围:北起文保河、南至绿塘河、西起人民大道(含人民大道西侧150米宽的用地),东至海岸线,与坡头区隔海相望。“建成区”的功能定位:湛江中心城区的核心地区,是今后中心城区建设发展的重点地段,是以发展市(区)级行政管理、商务办公、商业金融、科研信息为主,拥有第三产业发达、商贸设施齐全、生活环境优美、居住生活配套和滨海城市风貌特色突出的新城区。

2011年4月编制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年得到了环境保护部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成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12]51号)。

建成区已把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恒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有序迁移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新区继续发展;建成区升级改造取得新进展。已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平乐再生水厂)大量减少建成区的水污染物排放。

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收集资料、现场勘察、开发现状分析、环境现状监测、区域污染源调查、综合对比分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事故风险)、综合结论、编制报告书、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开发区规划及环评批复执行情况的跟踪评价、开发区发展与环境管理跟踪评价、开发区企业污染源及控制措施跟踪评价、开发区环保基础设施的跟踪评价、开发区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评价、开发区环境风险跟踪评价、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跟踪评价、开发区环境质量跟踪评价、开发区存在环境问题、解决方案及规划调整建议、公众参与等。

三、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委托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全先生     电话:0759-3628622           电子邮箱qhb8389@126.com

2、评价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85550966            

电子邮箱615757747@qq.com 

四、征询公众意见的形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了解规划实施情况及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相关内容,或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可致电、致函、致邮至委托单位及评价单位获取公众意见表,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促进委托单位、评价单位更好地做好环保工作。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为规划区内及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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