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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湛江钢铁炼钢厂新增2#LF、3#RH精炼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第一次)
来源:环保局  作者:  发布日期:2018-10-26 10:15:45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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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湛江钢铁炼钢厂新增2#LF3#RH精炼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湛江钢铁炼钢厂现有3座公称350t转炉(1#2#3#转炉)、2套单工位RH真空精炼装置(1#2#)、1套双工位LF精炼装置(1#)及2LATS精炼装置(1#2#)主体设施,2套单工位RH年设计生产能力为547t/a2套单工位LATS设计生产能力为473t/a1套双工位LF的设计生产能力为172.9t/年。随着市场对高品质高附加值钢铁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 现有RHLF精炼装置的生产能力不能满足市场的需要。为此,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拟投资新建1座交叉轨道RH精炼装置、1套双工位电极旋转LF炉,解决RHLF精炼装置的生产能力不足的矛盾。项目选址拟选在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湛江钢铁炼钢厂内炼钢车间及其南侧用地,不新征用地。项目总投资约为29357.96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编制环评实施方案开展详细的现场踏勘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在采取环保措施情况下,开展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等专题的影响评价,以及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具体影响情况,并得出初步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汇编报告书报送环保部门审查。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通过现场探踏勘了解项目选址区的环境特点,并结合湛江市城市总体规划等规划资料,依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文件分析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和产业政策符合性。(2)通过在项目选址周边区域进行现场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并以此作为基础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工程特性及拟采取的环保措施情况,开展项目营运期的环境影响预测评价,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包括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及周边群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事项如下:

1)对本地区目前环境质量状况满意程度;(2)本地区目前主要环境问题;(3)拟建项目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如何;(4)拟建工程对区域社会的经济发展是否有利;(5)工程建设可能会产生的环境问题,最关注或最担心哪些;(6)项目对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危害程度;(7)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8)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9)其它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用邮件或电话等方式进行。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和看法,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简镇  邮编:524000 

联系人:唐工      电话:18022627276           电子邮件:685298@baosteel.com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顺茂环境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7001F605

人:倪工            联系电话:13611792900   E-mailcnshni@163.com

八、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2018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