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乐再生水厂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13室,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628622 传真:3628600。
项目名称: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乐再生水厂二期工程 |
建设单位: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开发区海旗路东侧、渡口路北侧、平乐再生水厂一期东南侧 |
环评机构: | 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乐再生水厂二期工程”的建设规模为处理污水8万m3/d,污水处理工艺为“A/A/O生物池+磁混凝沉淀工艺”,占地面积为17800m2,总投资为29723.81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设备安装、生产及生活辅助设施、道路、绿化等工程。总投资约29723.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9723.81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组织安排施工,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围挡施工、压实覆盖、洒水抑尘、加强运输管理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现场产生的工地冲洗水、泥浆水等施工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施工完毕后及时平整覆土、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运营期:本项目对粗格栅间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AAO生物池、储泥池、污泥脱水机房等进行密封加盖,在相对密闭的环境下,设置抽风管道收集臭气统一抽送到生物除臭系统进行处理,处理后的臭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8万m3/d,采用“A/A/O生物池+磁混凝沉淀工艺”的污水处理工艺,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两者较严者的限值要求,尾水排放口依托平乐再生水厂首期工程排放口,达标排放的尾水最终进入麻斜海。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水泵、污泥泵、鼓风机、脱水机等,在满足工况的前提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且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设于单独专用房内进行隔声,并采取相应的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本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格栅渣、沉砂池沉砂、剩余污泥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