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沪湛冶金辅料有限公司钢渣微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13室,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628622 传真:3628600。
项目名称: | 钢渣微粉生产线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市沪湛冶金辅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开发区东海岛龙腾路3号(110.460958,21.023225) |
环评机构: | 江苏新清源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主要是对炼钢钢渣进行烘干球磨,制成微粉,副产品为铁粉,年生产约70万吨/a。 本项目所用原料为钢渣,来自宝钢湛江基地,年使用量为70万吨。项目共分为两期,一期投产35万吨/年,二期增加35万吨/年,基础设施一次建成,设备分期投产。一期产品量为28.3万吨/年,二期增加至56.5万吨/年。本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设备安装、生产及生活辅助设施、道路、绿化等工程。总投资约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各种燃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挖土、运土、填土和车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都会给周围的大气环境带来影响。施工期的水污染主要源自施工人员平时的生活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是COD、BOD5等。施工期产生生活污水量较小,项目区施工期将建一化粪池,经处理后排入现有项目市政管网内到东简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余泥、渣土等施工废料。 运营期:本项目分两期投产,项目共设2台布袋除尘器,除尘器的配套烟囱高度为15m,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7)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粉尘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2.9kg/h)。除尘器收集的粉料作为商品出售。一期生产量只有终末期的一半,采用单台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工艺粉尘排放浓度约为15.7mg/m3。一二期共用一根排气筒。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产生量约96t/a。项目建成投产后,钢铁配套园区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投入运营时,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用槽罐车拉到东简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建成投产后,钢铁配套园区污水处理厂已投入运营后,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钢铁配套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及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严者后,经污水管网排入钢铁配套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东海岛东部排污区。项目的主要高噪声污染源强为球磨机等噪声源。车间内的噪声在厂界已经能够达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生产车间内噪声基本不会对南部320m处的北坡村产生影响。二期投产后,比一期噪声略有增加,但不影响区域环境噪声功能区划。本项目基本没有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运输处理,不会对周边的环境造成影响。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