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规定,需要对湛江实华化工有限公司30万吨/年过氧化氢、14万吨/年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30万吨/年过氧化氢、14万吨/年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综合利用项目
项目地址:湛江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E110.443089o,N 21.037784o
建设单位:湛江实华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湛江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内,总投资82686.96万元,占地面积135亩。本项目主要建设30万吨/年过氧化氢生产装置、14万吨/年裂解碳九及裂解焦油装置,以及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年产双环戊二烯、混合二甲苯、混合三甲苯、混合四甲苯等碳九系列产品11.62万吨,固体树脂2万吨及过氧化氢(27.5%计)30万吨,其中配套8万吨/年过氧化氢(以50%计)。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评价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确定评价重点、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项目区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工程分析,各专题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项目环保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明确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关注本项目和项目环境影响所属范围内的居民、单位等公众。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的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江实华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湛江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内
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0668-3399328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负责机构:广东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茂名市厂前东路163号大院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668—2969995
邮箱:1300270694@qq.com
七、公示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意见的时间期限自公示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湛江实华化工有限公司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