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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乐山路-海滨大道立交节点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作者:区环保局  发布日期:2022-08-23 08:42:19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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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乐山路-海滨大道立交节点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13室,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628622 传真:3628600。

项目名称:

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乐山路-海滨大道立交节点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海滨大道节点

环评机构:

湛江旭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乐山路-海滨大道立交节点改造工程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开发区乐山路-海滨大道节点。项目拟建设一条北转东定向匝道(NE匝道)和一条东转南定向匝道(ES匝道),两条定向匝道总长1278.867米,其中道路段全长219.975m,桥梁段全长1058.892m。两匝道占用现状人行道面积约2970m2,占用待建用地面积约18425m2,涉及房屋拆迁面积约6235.8m2。现状乐山路-海滨大道节点东侧主要以公园用地为主,西北侧为其他建设用地(待开发)、西南侧为平乐村三类居住用地。项目总投资3245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0.6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是项目对环境产生影响最明显的阶段,施工期堆筑填土路基,摊铺扬尘和沥青混凝土路面,由此将导致水土流失、产生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沥青废气。本项目施工工地内设临时生活区,因此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受雨水冲刷后产生的油水污染,施工场地砂石材料冲洗废水以及地表径流水等。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沥青、施工机械、各类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等。本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开挖、钻孔、混凝土浇筑等施工活动中的施工机械运行、车辆运输和机械加工修配等。

运营期:本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途径主要表现为路面地表水径流,在汽车保养状况不良、发生故障、出现事故等时,都可能泄露汽油和机油污染路面,在遇降雨后,雨水通过路面流入水体,造成石油类等污染物的环境影响。本项目营运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是汽车行驶过程中排放的尾气,其中主要污染物为CO、HC、NOx、PM10等。本项目建成通车后的噪声源主要是路面行驶的机动车噪声。道路在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路面行使的机动车。路面行使的机动车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发动机噪声、排气噪声、车体震动噪声、冷却制动系统噪声、传动机械噪声等,另外车辆行驶中引起的气流湍动、排气系统、轮胎与路面的摩擦等也会产生噪声;道路路面平整度状况变化亦使高速行驶的汽车产生整车噪声。项目道路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来往车辆乘坐人员及行人丢弃的少量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装载的货物、乘客丢弃的物品等。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