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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关于宝钢湛江钢铁零碳高等级薄钢板工厂项目环保BOO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作者: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2025-04-03 15:41:04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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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宝钢湛江钢铁零碳高等级薄钢板工厂项目环保BOO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13室,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628622 传真:3628600。

项目名称:

宝钢湛江钢铁零碳高等级薄钢板工厂项目环保BOO项目

建设单位: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开发区东简街道办岛东大道18号的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环评机构:

中冶节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拟在湛江市开发区东简街道办岛东大道18号的现有厂区内建设“宝钢湛江钢铁零碳高等级薄钢板工厂项目环保BOO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零碳工程炼钢非工艺除尘区域5套处理风量共计340万m³/h的布袋除尘系统;钢渣处理区域新增1套辊压设备及除尘系统;新增检化验间。项目总投资2491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1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过程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扬尘及施工机械与汽车尾气。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2)及时清运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废弃物等散装物料;(3)建筑土方开挖后尽快回填,不能及时回填的采取密闭式防尘网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基础施工及建筑土方作业、场内装卸、搬移物料等产生扬尘污染的部位或施工阶段,采取喷雾、喷淋或者洒水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5)恶劣天气条件下,如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停止施工作业;(6)尽可能使用耗油低,排气小的施工车辆,选用优质燃油,减少机械和车辆的有害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建筑施工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在施工中尽量采用低噪声、无振动的施工机械;(2)尽量压缩工区汽车数量与行车密度,机动车辆进出施工场地禁鸣喇叭,施工机械尽可能布置在对场界外区域造成影响最小的地点;(3)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对施工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带病运行使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4)做好劳动保护工作,让在噪声源附近操作的作业人员配戴防护耳塞;(5)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作业的时间,夜间22 点至次日6 点严禁打桩机、风镐等高噪声机械作业,并减少用哨音调度指挥,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项目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场地冲洗废水。项目拟采取以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依托湛江钢铁厂区现有设施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2)生产废水、特别是设备冲洗水,维修设备废水,设置隔油沉渣池处理;(3)施工作业区的车辆冲洗水含泥沙,设置沉淀池;(4)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集水池、沉砂池等构筑物,对施工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水尽可能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绿化等;不能回用的部分收集送至湛江钢铁现有中央水处理站处理。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项目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加以回收利用,防止因长期堆存而产生扬尘等污染;(2)建筑垃圾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 号)的相关要求,委托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进行运输,交由核准从事建筑垃圾处置的单位进行处置;(3)施工场地内设临时生活垃圾收集站,收集的生活垃圾送指定垃圾处置场所消纳处理。

运营期: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改建炼钢非工艺除尘区域的除尘系统废气、新建辊压设备产生的废气。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炼钢非工艺除尘系统包括:电炉二次、三次烟气除尘系统、精炼除尘系统、地下料仓除尘系统、上料除尘系统、钢包维修除尘系统,各除尘系统产生的含尘废气采用袋式除尘净化,净化后烟气由各系统44m高烟囱排放;(2)辊压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湿式除尘器净化,净化后烟气由44m高烟囱排放;(3)辊压处理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对厂房加强封闭,降低无组织排放影响;(4)检化验过程化学试剂的操作均在专用通风柜中进行。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包括净环水系统排水、浊环水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拟采取以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净环水经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污水作为浊环水系统补水使用;(2)浊环水系统废水经“旋流池+平流池+高速过滤器+冷却塔”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污水排至湛江钢铁中央水处理站;(3)实验人员日常盥洗、生活污水排入湛江钢铁中央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项目噪声主要为辊压破碎机、除尘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对各产噪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出口加装消声器等措施降噪,有效减轻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2)对各风机采用基础减震,风机出口加装消声器。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项目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日常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纳入湛江钢铁全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定期由湛江钢铁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湛江市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发电利用;(2)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炼钢非工艺袋式除尘灰、辊压系统湿式除尘系统尘泥和袋式除尘器更换的废除尘布袋,收集后送湛江钢铁烧结配料利用;(3)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检化验间废化学试剂和实验器皿的初洗、二洗产生的检化验废液,通过采用专用容器妥善收集后暂存于湛江钢铁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由湛江钢铁统一管理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