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石化产业园安置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1月24日至2017年1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628621 传真:3628621
项目名称: | 湛江石化产业园安置小区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先创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以西,民安大道以北地段 |
环评机构: | 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湛江东海岛东海大道以西、民安大道以北地段。规划新建安置小区用地面积共66667㎡;新建总建筑面积170000㎡,其中安置房127950㎡,服务设施(即配套商铺)3150㎡,公建2700㎡,地下车库建筑面积3620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东山污水厂建成前,生活污水的排放经接触氧化法一体化污水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农林灌溉,污水厂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备用柴油发电机、中央空调等主要噪声源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居民住宅厨房油烟经收集后和商业餐饮店油烟经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致屋顶排放。加强垃圾房管理,及时清运垃圾,餐饮店餐厨垃圾交由有相关资质企业进行处置,避免臭味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施工期: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有效降噪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降尘。施工作业区的场地路面采取围挡、定期洒水、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运输过程采取遮盖等防尘、降尘、抑尘措施。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