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包装材料企业有限公司导热油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13室,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628622 传真:3628600。
项目名称: | 湛江包装材料企业有限公司导热油炉改造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包装材料企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63号 |
环评机构: | 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湛江包装材料企业有限公司占地面积22500m2,总建筑面积18000m2。该公司拟建设两台燃天然气锅炉代替原有的两台燃柴油锅炉,为生产所需提供热能。技改后,锅炉房的位置、建筑面积不变,将原有2台燃柴油锅炉进行拆除,新建2台燃天然气锅炉放置于已拆除的锅炉位置,以天然气为燃料,燃料燃烧尾气通过共用1条15m烟囱高空排放。本项目总投资约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利用原有锅炉房,拆除燃油锅炉及新安装燃气锅炉过程中可能产生粉尘、噪声等,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都是短期影响,在建设过程中做好切实做好防护措施,合理调度和安排时间,可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在设备安装期间可能产生机械设备噪声等,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切实做好防护措施,合理调度和安排时间,设备安装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低限度。 运营期:项目技改后,采用燃气锅炉比燃油锅炉产生的废气污染物还要小,项目总体上使用燃天然气锅炉满足节能环保要求。技改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及不新增员工,由厂区现有员工进行调配,因此本技改项目无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锅炉房运行时所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声值约在75~85dB(A),经过有效消声等治理措施,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技改项目不新增员工人数,因此不增加生活垃圾的产生量。项目改建后采用天然气,不产生固体废弃物,对原有环境无重要影响。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