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东莞市绿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绿隆30兆瓦渔光互补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13室,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628622 传真:3628600。
项目名称: | 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绿隆30兆瓦渔光互补发电项目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绿隆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湛江市经济开发区(东海岛)东山街道文参村附近 |
环评机构: |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为510亩(即340000平方米),建设总投资18915万元,项目装机容量为30MW。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①光伏发电区。电站建成后年平均发电量为3430万kWh,年平均利用小时数为1144.54h。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组件阵列、逆变器室、35kV箱式变压器及检修通道等。②海水养殖。本项目鱼塘占地438.21亩,分为暂养池、精养池和水质净化池。本项目总投资约189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2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建设施工期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建筑施工扬尘、施工机械燃油废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进出车辆进出时冲洗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所产生的施工噪声及物流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废物主要成分有土、渣土、废钢筋、废铁丝和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废竹木、木屑、刨花、各种装饰材料的包装箱、包装袋、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碎砖和碎混凝土块、搬运过程中散落的黄砂、石子和块石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光伏发电是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在转换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本项目不设食宿及办公室,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和养殖废水。所有渔光一体池塘均使用不排水收获方式。收获后全池泼洒芽孢杆菌、硝化细菌等渔用微生物制剂,72h后排放至中间净化水池集中处理,净化达标后水体抽回原养殖池塘备用。光伏组件在运行过程中基本不产生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箱式变压器、逆变器、线路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鱼塘产生的污泥、废旧光伏太阳能电池板。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