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海滨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9月16日至2019年9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13室,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628622 传真:3628600。
项目名称: | 湛江海滨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锅炉项目 |
建设单位: | 湛江海滨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开发区海滨大道中2号海滨宾馆内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湛江开发区海滨大道中2号,项目占地面积为139m2,建筑面积为139m2,建设单位拟在锅炉房建设3台2t/h天然气锅炉(两用一备)。项目锅炉型号均为WNS2-1.25-Y.Q,额定蒸发量为2t/h。预计锅炉运行时间为5840h/a,其余时间为保温状态。锅炉运行燃料为管道天然气,预计用量约50万m3。项目建成后,厂内仅有3台2t/h天然气锅炉(两用一备),其运营及设备管理均依托原项目,项目不增加员工。本项目总投资约1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项目在现有锅炉房内进行,不需要进行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期仅为设备安装、调试,即可投入运行,不涉及土建工程,施工影响极小。 运营期: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SO2、NOx、颗粒物,锅炉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引至高空排放,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SO2≤50 mg/m3、NOx≤150mg/m3、颗粒物≤20mg/m3)。项目营运期废水包括浓水、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项目软化处理过程产生的浓水仅Ca+、Mg+等盐离子含量较高属,属于清净下水,不含有机物,水质接近地下水水质,可直接排放。锅炉排污水及软化处理废水主要成分为无机盐类(TDS可溶性总固体),通过市政雨水管网外排。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锅炉设备、引风机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80~95 dB(A)。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厂家回收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