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扬帆网业有限公司渔网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13室,邮编:524022 联系电话:3628622 传真:3628600。
项目名称: | 广东扬帆网业有限公司渔网具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扬帆网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人民大道中70号之二 |
环评机构: |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扬帆网业有限公司位于湛江市人民大道中70号之二,项目现占地2409m2,生产场地为建筑面积8513m2的5层楼房,生产线设计最大生产能力为年产1450t渔网具。项目总投资约10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锅炉烟气、熔融制丝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设有1台2t/h蒸汽锅炉,燃烧介质为天然气,天然气燃烧废气最终通过8m高排气筒2#高空排放。熔融制丝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1#排气筒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同进入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乐再生水厂进一步达标处理后外排。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产噪设备为经编无结织机、脱水机,水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全部布置于车间厂房内,高噪声设备设有消声、减振设施,噪声均能够达到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丝、废网、废机油、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废丝、废网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活性炭在厂区危废暂存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