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对全区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组织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负责审核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方案;负责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报告的初审;参与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 指导全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处理违反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的一切违法行为;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备案制度;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对本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评持证单位进行管理; 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对本区的大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对“三同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核准验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