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球团成品落地系统改造工程(固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根据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的申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拟对炼铁厂球团成品落地系统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炼铁厂球团成品落地系统改造工程
2、建设地点:广东湛江钢铁基地球团单元内
3、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广东湛江钢铁基地球团单元内,占地面积约3300㎡,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Q101胶带机、球团事故转运站(Q-1转运站),并对现有NO.1转运站和Z1胶带机进行改造,在Q101胶带机尾部、Q101胶带机头部和球团储仓新增除尘点,并对Z1胶带机头部、TL-12胶带机尾部的除尘点进行改造,在新建Q-1转运站球团储仓内设置喷雾抑尘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总投资约9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万元。
3、建设情况: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委托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球团成品落地系统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12月28日以湛开环建[2017]34号文予以批复。
4、建设单位: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5、环评编制单位: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6、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州市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评报告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广州市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炼铁厂球团成品落地系统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表明: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球团矿在转运、卸料、收料等过程中产生的落料,经人工清扫后返回胶带机,不外排,对区域环境基本无影响。
综上所述,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了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的要求,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放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做为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示之日(2020年2月6日)起满5个工作日止。
六、受理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42号泰华大厦 602室湛江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污染控制科(邮编:524022)。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谢小耀
2、联系电话:0759-3628620
3、传真:0759-3628600
4、邮箱:83753645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