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三期C)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
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湛江钢铁基地”)建设地点为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北部,占地面积为12.98km2,厂区以西为中科合资广东炼油化工一体化项目,北靠湛江港湾,南临东简镇。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原环评于2008年7月取得环境保护部的批复(环审[2008]263号),后由于建设规模、工程内容的变化,重新编制的变更项目环评于2015年3月取得环境保护部的批复(环审[2015]45号)。2017年5月,建设单位根据1550mm冷轧车间电工钢产品的市场需求,委托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1550mm冷轧车间补充情况说明》,对1550mm冷轧车间工艺、环保措施、污染源及环境影响进行了补充分析,并通过了专家审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的要求,并综合湛江钢铁基地总体建设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分期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本次验收为三期C工程,主要验收内容包括1550mm冷轧车间(热轧酸洗板机组1条,酸轧联合机组1条,连续退火机组1条,热镀锌机组1条,电工钢机组2条、以及配套重卷机组2条)、30万m3高炉煤气柜1座和废水深海排放工程,以及配套的1550mm冷轧废水处理站、全厂中央水处理厂等公辅设施。2017年11月,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三期C)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委托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三期C)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成立验收工作组,对广东湛江钢铁基地项目(三期C)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出验收意见,并如实记载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形成验收报告。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要求,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主动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和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9-3528264
地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东简镇
邮编:524072
验收单位: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23-68484313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双钢路1号瀚文大酒店10F
邮编:400013
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年3月19日~2018年4月13日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