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御景珺庭B地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根据湛江开发区梧阔广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湛江开发区环保局拟对湛江御景珺庭B地块(噪声、固废)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湛江御景珺庭B地块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北梧阔村(湛江开发区泉庄街道办事处海滨大道北15号)
3、建设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1538 m2,总建筑面积为181235.5 m2,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31003.5m2,地下室面积为43652.2m2,容积率为3.2,建筑密度为24.9%,绿地率为35%,由7栋31-36层高层住宅及部分1层商铺、一座3层的幼儿园组成。项目总投资45800万元,环保投资229万元。
4、建设情况:该项目2017年12月竣工。该公司于2016年7月委托河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写《湛江御景珺庭B地块项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我局于2016年11月10日以湛开环建[2016]55号文予以批复。
5、建设单位:湛江开发区梧阔广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6、环评编制单位:河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7、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湛江市步赢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评报告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序号 | 环评报告书及批复意见的主要要求 | 实际建设及落实情况 |
1 | 各类风机、配电房等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防止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 落实。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运营期噪声排放标准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 |
2 | 项目运营时须规范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均应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护条例》的要求。 | 落实。 |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湛江市步赢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湛江御景珺庭B地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明:
(1) 噪声
各类风机、配电房等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防止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运营期噪声排放标准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2类标准要求。
(2)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时已经规范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护条例》的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的要求,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放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做为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示之日(2018年5月8日)起满5个工作日止
六、受理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42号泰华大厦 602室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污染控制科(邮编:524022)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谢小耀
2、联系电话:0759-3628620
3、传真:0759-3628600
4、邮箱:xxy-7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