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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都汇二期、三期、四期和酒店建设项目(噪声、固废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2018/12/03 17:12:34

        根据湛江华进房地产有限公司、湛江华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湛江平乐源达实业有限公司申请,湛江开发区环保局拟对华都汇二期、三期、四期和酒店建设项目(噪声、固废部分)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华都汇二期、三期、四期和酒店项目

       2、建设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48号

    3、建设内容:华都汇二期、三期、四期、酒店项目建设内容为整体地下室、商业裙楼、综合楼及酒店,用地面积56119.43m2,总建筑面积381871.88m2,基底面积23858.72m2。总投资约88315.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00万元。

    4、建设情况:湛江华进房地产有限公司、湛江华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湛江平乐源达实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委托湛江市环科所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于2016年1月12日以湛开环建[2016]1号文、2016年12月14日以湛开环建[2016]66号及67号文予以批复。项目按照规划及环评批复的要求进行建设,于2018年11月完成华都汇二期、三期、四期和酒店项目建设。

    5、建设单位:湛江华进房地产有限公司、湛江华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湛江平乐源达实业有限公司

    6、环评编制单位:湛江市环科所

    7、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恒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评报告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意见的主要要求

    实际建设及落实情况

    1

    各类水泵噪声源置于地下室或相关专用设备房内,各机械设备采用减振、降噪措施,设备房内墙面及天花面均采用吸音材料装修处理,风机选用低噪风机,进、出口均作消声处理;选用超低噪型冷水塔,采取加装减震垫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影响。场界东南西侧点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4类标准,北侧点满足2类标准。

    冷水塔设在架空层(7层),备用发电机加隔音设备,其他已落实。

    2

    设置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均应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废油脂属于《广东省严控物名录》中的严控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垃圾房设在南首层,面积290㎡+16㎡,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          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湛江华进房地产有限公司、湛江华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湛江平乐源达实业有限公司编制的《华都汇二期、三期、四期和酒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表明:各类水泵、风机、备用发电机等高噪声机电设备已选用噪音较低的设备并设在地下设备房内,并采取隔音、防振、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垃圾房设在南首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生活垃圾采取日收日清方式,每天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统一处置;严控废物妥善放置并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的要求,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放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做为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示之日(2018年12月3日)起满5个工作日止

    六、受理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42号泰华大厦 602室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污染控制科(邮编:524022)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韬

    2、联系电话:0759-3628110

    3、传真:0759-3628600

    4、邮箱:430212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