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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焦烧区域余热资源综合效能提升项目(噪声、固废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2019/01/22 08:01:16

        根据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的申请,湛江开发区环保局拟对焦烧区域余热资源综合效能提升项目(噪声、固废部分)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焦烧区域余热资源综合效能提升项目

    2、建设地点:广东湛江钢铁基地内

    3、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一台40t/h锅炉,利用富余的高炉煤气生产蒸汽并入烧结余热汽轮机组,提高机组的发电能力并避免低压蒸汽放散,另一部分蒸汽替代CDQ向管网供汽,提高CDQ机组的发电能力。主体工程包括40t/h锅炉和干法脱硫系统,辅助工程包括锅炉燃料工程、锅炉烟风系统、加药系统和排污系统。项目用地面积905m2,总投资25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0万元。

    4、建设情况: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委托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写《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焦烧区域余热资源综合效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于2017年12月4日以湛开环建[2017]30号文予以批复。

    5、建设单位: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6、环评编制单位:中冶赛迪重庆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7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评报告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序号

    环评报告表及批复意见的主要要求

    实际建设及落实情况

    1

    通过采取减振、建筑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控制项目各类噪声源的噪声排放。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已落实。采取了减振、建筑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控制项目各类噪声源的噪声排放。运营期湛江钢铁基地的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2

    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

    已落实。脱硫渣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灰渣经管道收集至灰仓内储存周转,再经汽车运至原料杂矿堆后参与混匀矿配制重新进入烧结工序,进行综合利用。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广州市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焦烧区域余热资源综合效能提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采取了减振、建筑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控制项目各类噪声源的噪声排放,运营期湛江钢铁基地的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脱硫渣和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灰渣经管道收集至灰仓内储存周转,再经汽车运至原料杂矿堆后参与混匀矿配制重新进入烧结工序,进行综合利用。

    综上所述,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的要求,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放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做为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示之日(2019年1月22日)起满5个工作日止。

           六、受理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42号泰华大厦 602室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污染控制科(邮编:524022)。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韬

    2、联系电话:0759-3628620

    3、传真:0759-3628600

         4、邮箱:4302125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