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分局 > 环保局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湛江基地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2017/07/21 15:07:44
    根据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的申请,湛江开发区环保局拟对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湛江基地改造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湛江基地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北18号
    3、建设内容: 该项目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滨大道北18号。项目营业面积22000㎡,改造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为3232㎡,新建救援车辆停车库228㎡.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港池疏浚约15万m3;修复码头护轮坎和更换护舷,增设助航灯桩、橡胶舷梯和防台水鼓;改造现有救助调度指挥楼、宿舍楼、维修车间、门卫房、大门形象墙、围墙,配套改造给排水、供配电、绿化设施;新建直升机停机坪、救援车辆停车库。项目总投资2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4、建设情况: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湛江基地改造工程项目于2017年6月竣工。该公司于2015年11月委托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了《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湛江基地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我局于2015年11月23日以湛开环建[2016]38号文予以批复。
    5、建设单位: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
    6、环评编制单位: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7、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湛江市步赢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评报告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湛江市步赢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湛江基地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表明:
      (一)废水
    项目总排口的废水的各项指标均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
    (二)噪声
       项目四面场界噪声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三)废气
    本项目厨房油烟废气经过集烟罩和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直升机仅在应急救援时起降,次数很少,燃烧航空煤油总体的废气排放量不大,直升机在起飞和降落时排放尾气对附近环境的影响很小;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使用时间和概率很小,基本不使用。
       (三)固废
    生活垃圾交市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食堂餐厨垃圾和隔油池的废油废渣单独收集,日产日清,通过专用容器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的要求,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放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做为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示之日(2017年07月21日)起满5个工作日止
      六、受理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42号泰华大厦 602室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污染控制科(邮编:524022)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谢小耀
    2、联系电话:0759-3628620、  
    3、传真:0759-3628600
      4、邮箱:xxy-7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