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怡城市花园1栋、2栋、3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公示
2017/08/30 16:08:34
根据湛江市君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湛江开发区环保局拟对金怡城市花园1栋、2栋、3栋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金怡城市花园1栋、2栋、3栋
2、建设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29号
3、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29号,由3栋32层住宅楼、1栋19层旅业综合楼组成;住宅楼首层架空;旅业综合楼1~3层为商业裙楼,4层为架空层,设有3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0605.5m2,地下室(设一层,其中,12栋为二层地下室)的建筑面积12185.08m2。架空层、骑楼、楼顶间等建筑面积2720.7m2。本项目绿地面积5211.11m2,住宅规划户数390户,规划机动车停车位315个。本项目商业裙楼不设商业餐饮.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的经营内容主要有读书看报、广播电视、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内容。
4、建设情况:金怡城市花园1栋、2栋、3栋于2017年8月竣工。该公司于2016年1月委托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了《金怡城市花园1栋、2栋、3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我局于2016年12月15日以湛开环建[2016]68号文予以批复。
5、建设单位:湛江市君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环评编制单位: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7、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单位)
湛江市步赢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协助单位)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一、项目建设概况
1、项目名称:金怡城市花园1栋、2栋、3栋
2、建设地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29号
3、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29号,由3栋32层住宅楼、1栋19层旅业综合楼组成;住宅楼首层架空;旅业综合楼1~3层为商业裙楼,4层为架空层,设有3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40605.5m2,地下室(设一层,其中,12栋为二层地下室)的建筑面积12185.08m2。架空层、骑楼、楼顶间等建筑面积2720.7m2。本项目绿地面积5211.11m2,住宅规划户数390户,规划机动车停车位315个。本项目商业裙楼不设商业餐饮.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的经营内容主要有读书看报、广播电视、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内容。
4、建设情况:金怡城市花园1栋、2栋、3栋于2017年8月竣工。该公司于2016年1月委托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编制了《金怡城市花园1栋、2栋、3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我局于2016年12月15日以湛开环建[2016]68号文予以批复。
5、建设单位:湛江市君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环评编制单位:湛江市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7、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单位)
湛江市步赢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协助单位)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环评报告表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论
湛江市步赢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金怡城市花园1栋、2栋、3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表明:
(1)废水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霞山水质净化厂的纳污范围,本项目洗手间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统一收集至霞山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和统一排放,对湛江港水质影响不大。
(2)废气
厨房使用天然气,油烟经内置烟道引至塔楼楼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废气通过机械排风系统引至地面排放。
(3)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水泵、风机、电梯设备。本次项目验收范围内的电梯机房排风机设在楼顶,各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其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住宅楼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垃圾房暂存,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的要求,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放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做为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示之日(2017年8月30日)起满5个工作日止
六、受理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42号泰华大厦 602室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污染控制科(邮编:524022)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谢小耀
2、联系电话:0759-3628620、
3、传真:0759-3628600
4、邮箱:xxy-78@163.com
湛江市步赢技术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金怡城市花园1栋、2栋、3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表明:
(1)废水
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霞山水质净化厂的纳污范围,本项目洗手间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统一收集至霞山水质净化厂统一处理和统一排放,对湛江港水质影响不大。
(2)废气
厨房使用天然气,油烟经内置烟道引至塔楼楼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废气通过机械排风系统引至地面排放。
(3)噪声
主要噪声源为水泵、风机、电梯设备。本次项目验收范围内的电梯机房排风机设在楼顶,各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降噪措施,其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住宅楼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垃圾房暂存,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项目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意见的要求,该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放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做为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
四、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申请人(即项目建设单位)、利害关系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提出听证申请。
五、公示期限:自本公示之日(2017年8月30日)起满5个工作日止
六、受理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42号泰华大厦 602室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污染控制科(邮编:524022)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谢小耀
2、联系电话:0759-3628620、
3、传真:0759-3628600
4、邮箱:xxy-7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