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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新区规划环评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
为解决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用地严重不足问题,促进开发区的可持续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联合签署了《关于同意扩大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范围的复函》(商资函[2006]58号),同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在东海岛扩区10km2。为引导新区的开发和建设,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编制了《国家级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新区规划》(以下简称新区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开发区管委会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开展东海岛新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目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新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完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现对本次东海岛新区规划环评工作的初步结论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况
项目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新区规划
规划内容:国务院批复的新区规划控制面积为10km2,四至范围为:东至东简镇龙腾村西侧、坡头村西侧,南至穿岛公路北侧,西至东山镇青蓝北村西侧,北至海边。东海岛新区规划以发展炼油、化工一体化和机械装备制造业(即钢铁下游产业)为主导的工业体系。整个规划区由现状的河涌水系和道路分割,规划形成四个功能片区:石油炼化产业区、石化下游产业区、机械制造产业区和服务功能区。结合规划的生态核心、生态廊道以及行政管理中心等,形成“一轴、两心、四片区”的规划结构。
二、新区规划环评初步结论
规划区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较好,龙腾河和红星水库水质不达标。规划的实施将会对区域的环境空气、声环境、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至东海岛南部海域,采用深海排放,对海洋水环境影响较小。
《东海岛新区规划》与国家、广东省、湛江市的相关规划具有较好的协调性。规划以海水淡化工程和鉴江引水工程解决了东海岛的水资源短缺问题,采用集中供热的方式减小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同时通过“一轴、两心、四片区”的规划结构很好的保护了东海岛新区的生态环境。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新区规划的实施对区域经济发展将起到积极的带动和促进作用。东海岛新区规划的选址、产业定位、规划规模及布局方面总体较为合理,规划实施和区域开发活动会对区域资源、环境产生一定的压力,对区域的环境质量带来一定的影响,但只要规划区不断完善规划方案,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环境保护推荐方案和环境管理方案,加强开发过程的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规划总体上是可行的。
三、公众查阅环境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可在本报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或者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社会各界均可进行公众参与。
主要事项:公众应客观、公正地反映规划区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本形式
电子邮件、信函、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止。
七、联系方式
东海岛新区规划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供与公众沟通的平台,公众可以就关心的问题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我们沟通: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单位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路42号
邮 编:524022
联 系 人:王绚
联系电话:0759-3397823
电子邮箱:8002w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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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南路1号C栋417室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岳欣
联系电话:010-84628428
电子邮箱:zrhp@2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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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08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