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位置:广东省湛江市
规划简介: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产业发展规划范围由东海岛、东头山岛等区域组成,规划总面积约369.21平方公里。规划期限为2020年至2030年。展望至2035年。规划构建“一城三区五基地”即:宜业宜居宜游的现代化新城,先进制造业示范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滨海旅游休闲区,世界级绿色高端临海钢铁产业基地、世界级现代化石化产业基地、高端特种纸业基地、中国南方海洋装备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基地的发展格局。
二、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单位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601室
联系人:全先生 联系电话:0759-3628622 电子邮件:qhb8389@126.com
三、规划环评承担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七号大院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5550996 电子邮件:61575774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法律、条例、技术规范开展。
本次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总则、规划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知道/了解该区域;
2)您对区域目前的建设持何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3)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目前区域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4)您对该区域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区域今后发展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公众可以通过(1)电话、(2)信函、(3)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规划环评委托单位或承担单位,反映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