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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湛江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湛江市2025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指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拟对我辖区内的规模养殖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龙湾养殖有限公司发放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经审核,应发放2024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1277.04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6日止。公示期间有异议者,请联系湛江经开区农业农村海洋局,联系人:黄毅存;联系电话:296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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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湛财农〔2025〕26 号)、《关于下达 2025 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湛财农[2025]14 号)、《关于下达 2025 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省级配套的通知》(湛财农〔2025〕13 号)以及2026年度驻镇帮镇扶村储备项目,现将相关资金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定为五个工作日,自2025年9月11日起至2025年9月16日止。如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有任何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区乡村振兴局联系。
(联系电话:0759-2968306 邮 箱:kfqfpb@126.com)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明细表.xlsx
湛江经开区乡村振兴局(代章)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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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政策文件 | 行政法规、规章 |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行政法规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规章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2 | 规范性文件 |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涉及乡村振兴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4 | 4 5 | 防止返贫监测 | 监测对象识别 | 粤农组〔2021〕8号关于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知》 |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监测对象所在行政村 | ■社区/村公示栏 | |||||
监测对象退出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知》 |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 监测对象退出人口所在行政村 | ■社区/村公示栏 | |||||||||
4 | 乡村振兴资金 | 财政专项乡村振兴资金分配结果 | ·资金名称 ·分配结果 | 《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5 | 乡村振兴资金 | 年度计划 | ·年度县级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计划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 ·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乡村振兴机制实现情况等) | 《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6 | 乡村振兴贷款 | ·乡村振兴贷款额度、期限、贴息规模等情况 | 《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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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部门规章的决定》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部门规章的决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3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设置审批结果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4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医疗机构名称、地址、诊疗科目、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登记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审批机关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5 | 01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医师执业注册(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6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护士执业注册(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护士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7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卫生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8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卫生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9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放射诊疗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 √ | √ | |||||||||
10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包括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 √ | √ | |||||||||
11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精神卫生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精准推送 | 行政相对人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 | ||||||||
12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对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作出诊断及对依照《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未及时进行检查评估或者未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处理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精神卫生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精准推送 | 行政相对人 | √ | √ | |||||||||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 √ | √ | √ | ||||||||
备注:考虑到篇幅原因,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其他内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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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级 | |||||||
1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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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主要街道的临街建(构)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 | 维修或者清疏管道、沟渠等所产生的余泥、污物不得直接向城市道路排放;施工过程中临时堆放在城市道路上的余泥、污物应当及时清理。 | 《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车辆运输煤炭、垃圾、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应当采取密闭、覆盖或者其他有效措施,不得沿途泄漏、遗撒和飞扬。运输水产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沿途滴漏。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4 | 在城市绿地内,禁止下列行为:(一)堆放、焚烧物料;(二)攀摘公共树木的枝叶花果,践踏地被,丢弃废弃物;(三)损坏绿化的商业、娱乐活动。 | 《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
5 | 设置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加强安全检查,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或者污浊、腐蚀、陈旧、破损等影响市容市貌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 《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
6 | 禁止在候车亭、候车站牌、电线杆、路灯杆、栏杆、配电箱、门窗、阅报栏、指示标牌、消防等设施和树木、建筑物外墙、公共区域的地面上涂写、刻画、张贴。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7 | 禁止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的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等处晾晒衣服、吊挂物品等。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8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堆放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9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临街商业、饮食业等行业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0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损坏、拆除、迁移、改建、停用环境卫生设施和改变环境卫生设施用途。确因城市建设和公共利益需要拆除、迁移等的,应当报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按照先建后拆的原则,重建、补建或者提供替代设施。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
11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禁止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一)随地吐痰、便溺;(二)乱扔果皮、果核、纸屑、烟蒂、玻璃瓶(渣)、饮料罐、口香糖、包装袋(盒)等废弃物;(三)占用道路、广场从事车辆清洗活动;(四)乱扔动物尸体;(五)临街商铺、摊档不及时清理其经营产生的废弃物;(六)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枯草、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2 | 禁止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 | ||||||||||||
13 |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并交给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运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其他生活垃圾。 | 《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4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工地应当设置硬质密闭围挡; (二)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5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建筑垃圾应当单独堆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 | 《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6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饲养宠物不得影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宠物在公共场所的排泄物,宠物的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即时清理。 | 《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7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废品收购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保持收购场所干净整洁,并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防止废品散落影响周围环境。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8 | 集贸市场的开办者、经营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制度,保持经营场所干净、整洁、卫生,场内无乱扔垃圾,无积存的污渍污水,无鼠蝇蚊蟑等病媒生物孳生地,无乱堆放杂物。 | 《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9 |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 厕所粪便应当排入化粪池,再进入城区污水系统。未接入化粪池、污水处理系统的粪便,应当倾倒在指定场所的容器内。化粪池应当定期维护、清掏,粪便应当密闭运送到指定地方处理,不得向下水道和各类水体等地方倾倒。化粪池堵塞、粪便外溢时,管理者应当及时疏通、清除。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0 | 规划管理 |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1 | 规划管理 |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2 | 规划管理 |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在城市规划区内,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3 | 绿化管理 | 擅自改变规划绿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4 | 在城市绿地内,在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和悬挂重物的 | ||||||||||||
25 | 攀、折、钉、栓树木,采摘花草,践踏地被,丢弃废弃物的 | ||||||||||||
26 | 在城市绿地内,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焚烧物料的 | ||||||||||||
27 | 在城市绿地内,以树承重、就树搭建的 | ||||||||||||
28 | 采石取土、建坟的 | ||||||||||||
29 | 在城市绿地内,进行损坏绿化的娱乐活动的 | ||||||||||||
30 | 破坏树木支架、栏杆、花基、坐椅、庭园灯、建筑小品、水景设施和绿地供排水设施等绿化设施的行为 | ||||||||||||
31 | 擅自砍伐、迁移树木的 | ||||||||||||
32 | 绿化管理 | 损害迁移、砍伐古树木正常生长的其他破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 |||||||||||
33 | 绿化管理 | 擅自迁移、砍伐古树名木,损害古树名木致死的其他破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4 | 绿化管理 | 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的 |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
35 | 绿化管理 | 因建设需要临时占用绿地,占用期满后,临时占用绿地造成相关设施破坏的 |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
36 | 绿化管理 | 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内开设经营服务点的 |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
37 | 绿化管理 | 对不服从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经营单位和个人 |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 | ||||||||||
38 | 市政管理 市政管理 | 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9 | 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40 | 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修复现场的。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41 | 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
42 |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从事经营活动的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743 | 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44 | 市政管理 | 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
45 | 市政管理 | 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行为(如擅自在道路两旁增设斜坡、铁架)。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46 | 市政管理 | 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47 | 市政管理 | 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48 | 市政管理 | 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49 | 市政管理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50 | 市政管理 |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51 | 市政管理 | 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52 | 环境保护管理 | 拒不执行环保主管部门施工作业时间,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 在临近中小学校的建筑工程施工,未采取隔离措施降低噪声污染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53 | 环境保护管理 |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54 | 环境保护管理 |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区域和疗养区以及在群众娱乐、集会等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和广播宣传车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55 | 环境保护管理 | 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城市集贸市场的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56 | 环境保护管理 | 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抽风机、发电机、水泵、音响设施或者其它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57 | 环境保护管理 | 居民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进行娱乐及其他活动时,未控制音量和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造成噪声污染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58 | 环境保护管理 | 中午和夜间在住宅区、居民集中区、文教区和疗养区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家具加工等活动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59 | 环境保护管理 | 中午和夜间在住宅区和居民集中区高声叫卖、喧闹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60 | 环境保护管理 |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采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61 | 环境保护管理 | 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等物料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62 | 环境保护管理 | 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63 | 环境保护管理 | 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64 | 向城市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和其它废弃物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65 | 工商管理 | 无照商贩、无照占道经营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66 | 燃气管理 | 在管道燃气已覆盖的区域内新建小区气化站、瓶组站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67 | 燃气管理 | 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燃气设施、未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或者未经法定程序批准改变建设用地用途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68 | 燃气管理 | 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69 | 燃气管理 | 燃气经营企业超越行政许可范围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70 | 燃气管理 | 燃气经营企业给残液量超过规定的气瓶充装燃气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71 | 燃气管理 | 燃气经营企业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充气量的误差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72 | 燃气管理 | 燃气经营企业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未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计量装置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73 | 燃气管理 | (一)给报废、超期未检和不合格的气瓶充装燃气(二)给非自有气瓶或者技术档案不在本企业的气瓶充装燃气(三)给未获得经营许可的经营者提供用于经营的气源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74 | 燃气管理 | 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的燃气质量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75 | 燃气管理 | 燃气用户有下列行为:(一)擅自拆卸、安装、改装燃气计量装置(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三)加热、摔、砸气瓶,使用燃气时倒卧气瓶(四)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检验不合格、无技术档案或者报废的气瓶(五)存在安全隐患不按规定落实整改(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七)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76 | 燃气管理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一)用明火试验是否漏气;(二)自行清除气瓶内的残液;(三)气瓶与气瓶互相过气;(四)在不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五)除事故应急救援等紧急情况外,擅自开启、关闭燃气管道上的公共阀门;(六)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77 | 燃气管理 | 燃气经营企业未向具备用气条件的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气或者拒绝供气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78 | 燃气管理 | 燃气经营企业未提供免费入户安全检查、未按要求设置和公布服务电话、抢险抢修电话并设专人值班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79 | 燃气管理 |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危及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80 | 燃气管理 | 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未查清地下燃气设施铺设情况擅自施工的,或者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81 | 燃气管理 | 燃气经营企业未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未按规定备案,未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评估,以及接到燃气事故报告未及时处理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82 | 燃气管理 | 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实施安装、改装、迁移、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83 | 消防管理 | 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84 | 消防管理 | 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85 | 消防管理 | 消防设计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86 | 消防管理 | 投入使用后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87 | 消防管理 | 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88 | 消防管理 | 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89 | 消防管理 | 未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90 | 消防管理 | 未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91 | 消防管理 | 不将消防设计文件备案;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92 | 消防管理 | 违反要求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93 | 消防管理 | 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94 | 消防管理 | 违反要求降低消防技术标准施工;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95 | 消防管理 | 违法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96 | 消防管理 | 违法监理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97 | 消防管理 | 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98 | 消防管理 |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99 | 消防管理 | 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00 | 消防管理 | 占用防火间距;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01 | 消防管理 |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02 | 消防管理 | 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03 | 消防管理 | 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04 | 消防管理 |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05 | 消防管理 |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06 | 消防管理 | 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 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 电器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 燃气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规定。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07 | 消防管理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失实文件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08 | 消防管理 | 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堵塞、封闭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对妨碍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和报告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09 | 消防管理 | 物业服务企业对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未进行管理、维护、保养或者对破坏公共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和报告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10 | 消防管理 |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11 | 消防管理 |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12 | 消防管理 | 人员密集场所未按照标准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导致产生消防安全隐患的, 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13 | 消防管理 | 未对建筑消防设施或者电器设备、电气线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14 | 消防管理 | 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取得相应执法业资质从事消防技术服务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15 | 消防管理 | 人员密集场所有有关人员未持证上岗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16 | 消防管理 | 歌舞娱乐场所及其包房内未设置声音或者视像警报,或者人员密集场所未在明显位置设置疏散示意图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17 | 消防管理 | 管理储存可燃物资仓库未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导致产生消防安全隐患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18 | 消防管理 | 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资质被依法注销,继续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冒用其他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名义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19 | 消防管理 | 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不再符合资质条件,经责令限期改正未改正或者在改正期间继续从事相应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所属注册消防工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社会组织执业的; 指派无相应资格从业人员从事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 转包、分包消防技术服务项目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20 | 消防管理 |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21 | 招标投标管理 |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22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23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24 | 招标投标管理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25 | 招标投标管理 |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26 | 招标投标管理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尚未构成犯罪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27 | 招标投标管理 |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28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29 | 招标投标管理 |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30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31 | 招标投标管理 |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32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33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34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35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36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超过本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37 | 招标投标管理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38 | 招标投标管理 |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39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40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41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42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43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44 | 招标投标管理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45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46 | 招标投标管理 |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47 | 招标投标管理 |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不及时办理资格证书变更手续,且逾期不办理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48 | 招标投标管理 |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未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档案信息,且逾期不办理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49 | 招标投标管理 |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50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代理机构违法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51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52 | 招标投标管理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53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对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54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55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采用邀请招标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56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57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58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59 | 招标投标管理 |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60 | 招标投标管理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尚未构成犯罪的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61 | 招标投标管理 |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62 | 招标投标管理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63 | 招标投标管理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64 | 招标投标管理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65 | 招标投标管理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改变中标结果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66 | 招标投标管理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订立合同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67 | 招标投标管理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在订立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68 | 招标投标管理 |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69 | 招标投标管理 |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70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71 | 招标投标管理 |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 |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72 | 招标投标管理 | 依法应当公开招标而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73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澄清、修改的时限,或者确定的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时限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74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75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76 | 招标投标管理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利用伪造、转让、租借、无效的资质证书参加投标,或者请其他单位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代为签字盖章,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尚未构成犯罪的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77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以抽签、摇号等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78 | 招标投标管理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或者确定、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79 | 招标投标管理 |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80 | 招标投标管理 |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实行招标的,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81 | 招标投标管理 |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82 | 招标投标管理 |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83 |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84 | 建筑节能 |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85 | 建筑节能 | 建设单位采购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86 | 建筑节能 | 建设单位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87 | 建筑节能 | 建设单位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民用建筑项目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88 | 建筑节能 | 设计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89 | 建筑节能 | 施工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施工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90 | 建筑节能 | 工程监理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逾期未改正的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91 | 建筑节能 | 工程监理单位在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逾期未改正的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92 | 建筑节能 |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或者向购买人明示的所售商品房能源消耗指标与实际能源消耗不符,逾期未改正的 |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93 | 建筑节能 | 招标人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民用建筑节能要求的,逾期未改正的 | 《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94 | 建筑节能 | 工程监理单位未编制建筑节能专项监理方案的,逾期未改正的 | 《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95 | 建筑节能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未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民用建筑节能内容进行审查 | 《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96 | 建筑节能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民用建筑节能内容出具虚假审查合格证明文件 | 《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97 | 建筑节能 |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出具能效测评虚假报告 | 《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98 | 建筑节能 |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销售现场公示所售商品房的能耗设计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节能工程质量保修期等基本信息,逾期未改正的 | 《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199 | 建筑节能 | 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所售商品房能耗设计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节能工程质量保修期等基本信息的,逾期未改正的 | 《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00 | 建筑节能 | 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售商品房的能耗设计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节能工程质量保修期等基本信息不真实、不准确,逾期未改正的 | 《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01 | 建筑设计 |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02 | 建筑设计 |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03 | 建筑设计 |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04 | 建筑设计 | 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05 | 建筑设计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未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06 | 建筑设计 | 发包方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单位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07 | 建筑设计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08 | 建筑设计 | 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09 | 建筑设计 | 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10 | 建筑设计 | 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11 | 建筑设计 | 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12 |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查而未经审查 |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13 |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擅自施工 |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14 | 建设单位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未送原审查单位重新审查 |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15 | (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承揽业务; (二)伪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证书或者图章; (三)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 (四)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16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17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18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选用国家明令禁止或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者指定材料、构配件、设备的品牌、生产厂、供应商 |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19 | 施工图审查单位 (一)超越业务范围从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二)由不具备专业技术要求的人员进行审查;(三)未按照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四)未按照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 |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20 | 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虚假审查合格书 |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21 | 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出具合格书后仍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22 | 擅自变动或者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防灾设施、抗震抗风构件、隔震或者振动控制装置、安全监测系统、健康监测系统、应急自动处置系统以及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设施 |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23 | 未对经鉴定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改造、改建或者抗震加固,又未限制使用,逾期不改的 |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24 |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建设单位擅自施工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25 | 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进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26 | 擅自使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又未经审定通过的新技术、新材料,或者将不适用于抗震设防区的新技术、新材料用于抗震设防区,或者超出经审定的抗震烈度范围 |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27 | 擅自变动或者破坏房屋建筑抗震构件、隔震装置、减震部件或者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等抗震设施的 |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28 | 未对抗震能力受损、荷载增加或者需提高抗震设防类别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抗震验算、修复和加固, 逾期不改的 |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29 | 经鉴定需抗震加固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进行装修改造时未进行抗震加固,逾期不改的 |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30 | 审查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受到罚款处罚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31 | 工程质量 |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32 | 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33 | 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34 | 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35 |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36 | 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37 | 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38 | 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39 |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40 | 建设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41 |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42 | 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43 | 建设单位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44 | 建设单位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45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46 |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47 |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48 |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49 |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50 |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51 |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52 | 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53 | 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54 | 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55 | 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56 | (1)施工单位偷工减料; (2)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3)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构配件; (4)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设备 (5)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57 | 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58 | 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59 |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60 | 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61 |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62 | 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63 |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64 | 建设单位必须实施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未实施监理 |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65 | 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委托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范围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 |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66 | (一)监理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或者以其他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接监理业务 (二)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接监理业务 |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67 | 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 |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68 | 未取得监理申请批准书或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承接监理业务 |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69 |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 |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70 | 监理单位及其监理工程师与被监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件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71 |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商串通,弄虚作假,损害国家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72 |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给不合格的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件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认可 | 《广东省建设工程监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73 | 勘察单位未依法开展建设工程勘察工作,承担下列质量义务: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74 | 设计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编制工程设计文件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75 | 设计单位未参加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的勘察设计交底和文件图纸会审,对编制的工程设计文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76 | 设计单位未按照技术标准、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参加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77 | 设计单位对设计采用新材料、新技术的工程,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施工现场派驻设计代表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78 | 施工单位未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未确定项目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未配备相应数量的职业技术人员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79 | 施工单位未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未由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变更项目负责人的,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80 | 施工单位未根据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进度,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报请建设单位或者监理单位组织工程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进行后续施工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81 | 施工单位未制定工程质量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82 | 监理单位未依法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承担下列质量义务: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83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以其他单位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审查业务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84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对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向建设单位一次性书面告知审查认定不合格的事实与依据,并提出修改后重新送审要求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85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未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逐页加盖单位审查专用章,出具审查合格书并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运输、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备案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86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未建立项目审查档案,完整归档保存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87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问题的,未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运输、水行政等主管部门处理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88 |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超越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承揽检测业务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89 |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以其他单位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检测业务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90 |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未使用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条件的检测人员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91 |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未建立检测事项台账,并将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检测的不合格事项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92 |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未建立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档案,检测合同、检测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未连续编号,存在抽撤和涂改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93 |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未建立工程质量检测信息系统,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运输、水行政等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上传检测信息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94 | 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单位未在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承揽生产业务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95 | 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单位以其他单位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生产业务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96 | 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单位未为出厂的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出具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97 | 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单位未在出厂的混凝土预制构件上镶嵌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单位的标牌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98 | 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单位未参加处理相关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299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未建立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检验制度,未明确进场检验工作负责人和进场检验人,未建立进场检验台账,未根据技术标准严格进行进场检验。对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抽样复试的,未进行抽样复试。对进场检验和抽样复试的,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认可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00 | 建设单位委托没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的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01 | 施工单位未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告知检测的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02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使用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审查人员的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03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出具虚假的审查结论的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04 |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出具虚假的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05 | 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单位使用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或者供应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的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的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06 | 建设单位采购、使用不合格的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的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07 | 建设单位未经论证核准采用无现行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施工单位采购、使用不合格的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的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08 | 建设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09 | 建设单位未按技术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的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10 | 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 | 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11 |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12 | 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13 | 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14 | 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15 | 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或设备按照合格签字 |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 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16 | 房地产管理 | 不符合预售条件预售商品房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
317 | 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
318 | 擅自预售商品房 | √ | √ | √ | √ | ||||||||
319 | 房产测绘单位在房产面积测算中不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和规定 |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 √ | √ | √ | √ | |||||||
320 | 房产测绘单位在房产面积测算中弄虚作假、欺骗房屋权利人 | √ | √ | √ | √ | ||||||||
321 | 房产测绘单位房产面积测算失误,造成重大损失 | √ | √ | √ | √ | ||||||||
322 | 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 | √ | √ | √ | √ | |||||||
323 | 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 |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 √ | √ | √ | √ | |||||||
324 | 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 | √ | √ | √ | √ | ||||||||
325 | 房地产管理 |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 |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326 | 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不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327 | 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者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 |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328 | 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对外发布房源信息 |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329 | 房地产管理 | 房地产经纪机构擅自划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330 | 房地产管理 |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 1.机构职能、权责清单、执法人员名单; |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331 |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332 | 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 | 1.除处罚决定外其他内容:长期公开(动态调整);2.处罚决定:20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 |||||
考虑到篇幅原因,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其他内容略。
7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 | 乡、村级 | ||||||
1 |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 国家和地方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 文件名称、文号、发文部门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民政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2 | 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 | 扶持政策措施名称、扶持对象、实施部门、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扶持政策措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民政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3 | 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 本区域养老机构投资环境简介;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条件及依据;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流程;投资审批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指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民政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4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养老机构备案 | 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备案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备案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民政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5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名称(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补贴依据、补贴对象、补贴申请条件、补贴内容和标准 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扶持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民政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6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老年人补贴 |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7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养老机构备案信息 | 本行政区域已备案养老机构案数量;本行政区域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床位数量等基本信息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 区政府民政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8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信息 | 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数量;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数量;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名单及补贴金额;本行政区域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发放总金额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 区政府民政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9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信息 | 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数量、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数量、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申领审核通过名单、本行政区域各项老年人补贴发放总金额 | 《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 区政府民政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10 | 养老机构评估信息 | 本行政区域养老机构评估事项(综合评估、标准评定等)申请数量,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各地相关评估政策、《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评估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民政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11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民政部门负责的养老机构行政处罚信息 | 行政处罚事项及标准、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方式及电话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行政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民政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 |||
7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法规 政策 | 国家层面法规政策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区、市)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地方层面法规政策 |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区、市)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3 | 征收 | 启动要件 | 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相关材料。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县(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 | ■其他_ | 申请人 | √ | √ | |||
4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县(区、市)人民政府 | ■其他_ | 申请人 | √ | √ | ||||
5 | 征收 | 房屋调查登记 | 入户调查通知;调查结果;认定结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区、市)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 √ | |||
6 |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 | 论证结论;征求意见情况;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县(区、市)人民政府 | ■其他 | 申请人 | √ | √ | ||||
7 | 房屋征收决定 |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包括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区、市)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 | √ | √ | ||||
8 | 评估 | 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 | 房地产估价机构选定或确定通知。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区、市)房屋征收部门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 √ | |||
9 | 被征收房屋评估 | 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区、市)房屋征收部门 | ■入户/现场 | √ | √ | |||||
10 | 补偿 | 分户补偿情况 | 分户补偿结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区、市)房屋征收部门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 √ | |||
11 | 补偿 | 产权调换房屋 | 房源信息;选房办法;选房结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区、市)房屋征收部门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 √ | |||
12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县(区、市)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 √ | ||||
7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 | 乡、村级 | ||||||
1 | 综合业务 | 政策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2 | 监督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3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4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5 | 最低生活保障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6 | 审批 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7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8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9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10 | 审批 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1 | 临时救助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2 | 临时救助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13 | 审核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区政府民政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7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机构概况 | 主要职责 | 机构职能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领导简介 | 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政府网站 | √ | √ | √ | ||||
3 | 联系方式 | 地址、邮编、电话、办公时间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政府网站 | √ | √ | √ | ||||
4 | 政策法规 | 税收法律法规 | 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 ■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 √ | √ | √ | |||
5 | 税收规范性文件 | 税务机关履职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 √ | √ | √ | ||||
6 | 纳税服务 | 纳税人权利 |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人权利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 ■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 √ | √ | √ | |||
7 | 纳税人义务 | 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纳税人义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 ■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 √ | √ | √ | ||||
8 | A级纳税人名单 | 1.纳税人识别号 |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纳税信用管理若干业务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5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12366网站 | ■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 √ | √ | √ | ||||
9 | 涉税专业服务相关信息 | 1.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及其信用情况 | 1.《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12366网站 | ■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 |||||||
10 | 办税地图 | 1.办税服务厅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 ■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 √ | √ | √ | ||||
11 | 办税日历 | 1.申报征收期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 ■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 √ | √ | √ | ||||
12 | 办税指南 | 1.事项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 ■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 √ | √ | √ | ||||
13 | 行政执法 | 权责清单 | 1.职权名称 2.设定依据 3.履责方式 4.追责情形 5.权责事项信息表(包括基本信息、办理信息、监管措施、咨询查询、行政相对人责任、监督责任、法律救济、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等)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 √ | √ | √ | |||
14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 | 1.行政许可决定书及其文号 |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19号) | 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 √ | √ | √ | ||||
15 | 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 | 1.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7〕44号) | 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 |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 √ | √ | √ | ||||
16 | 非正常户公告 | 纳税人为企业或单位的,公告企业或单位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6位数)、经营地点;纳税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公告业户名称、业主姓名、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隐去出生年、月、日6位数)、经营地点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在非正常户认定的次月公告非正常户 |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 √ | √ | √ | ||||
17 | 欠税公告 | 1.企业或单位欠税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企业或单位欠税的,每季公告一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税的,每半年公告一次;走逃、失踪的纳税户以及其他经税务机关查无下落的非正常户欠税的,随时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 √ | √ | √ | ||||
18 | 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 | 1.纳税人名称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两微一端 □ 发布会\听证会 | √ | √ | √ | ||||
19 | 委托代征公告 | 1.税务机关和代征人的名称、联系电话,代征人为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应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地址;代征人为自然人的,应包括姓名、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 |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 政府网站■ 其他:办税服务厅 | √ | √ | √ | ||||
7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请写明)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行政审批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 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相关责任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2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基本信息 | 生产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地址/经营场所、食品类别/经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举报电话、有效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相关责任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3 | 行政审批 | 药品零售许可服务指南 | 适用范围、审批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结果送达、监督投诉渠道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相关责任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4 | 药品零售许可企业基本信息 | 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变更项目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相关责任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5 | 监督检查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 ||
6 | 监督检查 | 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7 | 由县级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 | 检查实施主体、被抽检单位名称、被抽检食品名称、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批号/规格、检验依据、检验机构、检查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8 | 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9 | 监督检查 | 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10 | 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11 | 由县级组织的医疗器械抽检 | 被抽检单位名称、抽检产品名称、标示的生产单位、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批号/规格、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检验机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12 | 行政处罚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 ||
13 |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14 |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15 | 行政处罚 | 化妆品监管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 | √ | |||
16 | 公共服务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17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18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19 | 公共服务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两微一端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宣传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精准推送 □其他: | √ | √ | √ | √ | ||
7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2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4 | 标准 | 救灾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5 | 政策 文件 | 重大决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6 | 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 |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 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7 | 重要会议 | 以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委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8 | 政策 文件 |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9 | 备灾 管理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0 | 灾害信息员队伍 | 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11 | 行政村(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 | 全区行政村(社区)建设“十个有”情况(有组织体系、有大喇叭、有警报器、有避难场所、有风险地图、有明白卡、有应急值守、有应急照明、有小册子、有宣传栏)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 ||
11 | 预警信息 | 气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 √ | √ | √ | ||||
12 | 灾后 救助 | 灾情核定信息 |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13 | 灾后 救助 | 救助审定信息 |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14 | 灾害 救助 | 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15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受灾群众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受灾群众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16 | 灾后 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受灾群众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17 | 款物 管理 | 捐赠款物信息 | 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18 |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19 | 工作 动态 | 工作信息 |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7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2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 | √ | √ | |||||
4 | 标准 | 安全生产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 | √ | √ | |||||
5 | 重大决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6 | 政策 文件 | 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 |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与回应,安全生产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与回应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7 | 重要会议 | 通过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8 |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9 | 依法 行政 | 行政许可 | 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10 | 依法 行政 | 行政处罚 | 办理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级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11 | 行政强制 | 办理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12 | 行政 管理 | 隐患管理 | 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 《安全生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公示栏 | √ | √ | √ | |||
13 | 行政 管理 | 应急管理 | 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公示栏 | √ | √ | √ | |||
14 | 黑名单管理 | 列入或撤销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信息,具体企业名称、证照编号、经营地址、负责人姓名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15 | 行政 管理 | 事故通报 | 1、事故信息:本部门接报查实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简要经过) 2、典型事故通报:各类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主要包括发生时间、地点、起因、经过、结果、相关领导批示情况、预防性措施建议等内容 3、事故调查报告:依照事故调查处理权限,经批复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 《安全生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16 | 动态信息 | 业务工作动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17 | 行政 管理 |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 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 不同时段、不同领域安全生产提示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后及时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 | √ | |||
18 | 公共 服务 | 政务公开目录 | 政务公开事项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19 | 政务公开标准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流程性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20 | 公共 服务 | 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 | 同级政府审批通过的行政执法主体信息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及其他行政职权等行政执法职权职责清单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20个工作日内,如有更新,及时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21 | 主要业务办事指南 | 主要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22 | 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相关统计报表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每年1月31日前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23 |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 财政资金信息 | 预算、决算 “三公”经费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等财政资金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 按中央要求时限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24 |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 政府采购信息 | 本单位采购实施情况相关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25 | 办事纪律和监督管理 | 本单位的办事纪律,受理投诉、举报、信访的途径等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26 |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 重大工程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执行措施、责任分工、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 √ | √ | √ | |||
27 |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 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并要求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28 | 建议提案办理 | 办理制度与推进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 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公开 | 湛江经开区应急管理局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 | √ | ||||
7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行政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 | 1.办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 《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2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1.办事指南:内容同上; | 《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3 | 行政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1.办事指南:内容同上; | 同上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4 | 行政 | 娱乐场所经营许可 | 1.办事指南:内容同上; | 《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5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 | 1办事指南:内容同上; | 《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6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批 | 1.办事指南:内容同上; | 《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7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 1.办事指南:内容同上; | 《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8 | 行政 |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审批 | 1.办事指南:内容同上; | 《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9 | 核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属于国家所有的纪念建筑物或者古建筑改变用途审批 | 1.办事指南:内容同上; | 《行政许可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10 | 行政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主体信息;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11 | 对娱乐场所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主体信息;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娱乐场所管理办法》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12 | 行政 | 对营业性演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主体信息;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13 | 对艺术品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 1.主体信息; |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14 | 对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行为进行处罚 | 1.主体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15 | 行政 | 对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其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造成破坏的行为进行处罚 | 1.主体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16 | 对擅自迁移、拆除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 1.主体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17 | 行政 | 对擅自修缮不可移动文物,明显改变文物原状的行为进行处罚 | 1.主体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18 | 对擅自在原址重建已全部毁坏的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文物破坏的行为进行处罚 | 1.主体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19 | 对施工单位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文物修缮、迁移、重建的行为进行处罚 | 1.主体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20 | 行政 | 对转让或者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 1.主体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21 | 对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的行为进行处罚 | 1.主体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22 | 对将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转让或者抵押给外国人的行为进行处罚 | 1.主体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23 | 行政 | 对擅自改变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用途的行为进行处罚 | 1.主体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24 | 对文物收藏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的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 1.主体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25 | 对违法挪用或者侵占依法调拨、交换、出借文物所得补偿费用的行为进行处罚 | 1.主体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26 | 对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行为进行处罚 | 1.主体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27 | 行政 | 对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 1.主体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28 | 对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处罚 | 1.主体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29 | 行政 | 对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 1.主体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30 | 对擅自修复、复制、拓印馆藏珍贵文物的行为进行处罚 | 1.主体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31 | 行政 | 对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场所的查封,专用工具、设备的扣押 | 1.主体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32 | 公共 |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 1.机构名称; |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33 |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 1.机构名称; | 《残疾人保障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34 | 公共 |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 1.机构名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35 | 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 1.活动时间;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36 |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 | 1.活动时间;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37 |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 1.培训时间;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38 |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 1.活动时间; |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相关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39 | 公共 | 文博单位名录 |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博物馆名录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物行政部门 | ■政府网站 | √ | √ | √ | √ | ||
7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城镇燃气管理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申请条件、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20个工作日 | 负责审批的燃气管理部门 | 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
2 |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 申请条件、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20个工作日 | 负责审批的燃气管理部门 | ||||||||
3 |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 申请条件、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20个工作日 |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 | √ | √ | |||
4 | 依附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及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 申请条件、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20个工作日 |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 √ | √ | √ | |||||
5 |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 申请条件、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20个工作日 | 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 | ||||||||
6 |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审批 | 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等审批事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流程、法定依据、受理机构、办理结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 |||
7 | 城市园林绿化行政处罚 | 对违规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等城市绿化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内容、处罚依据、处罚流程和实施机关。对城市绿化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结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城市绿化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公开查阅点 | √ | √ | √ | ||||
8 | 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 申请条件、 | 《城市供水条例》《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 | 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查阅点 | ||||||
9 | 城市供水、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 申请条件、 | 《城市供水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城市供水管理部门 | 政府门户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10 | 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许可的审批 | 申请条件、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 | 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查阅点 | |||||||
7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部门文件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湛江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 ||
2 | 政策解读 | 上级政策解读 | 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湛江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 ||
3 | 本级政策解读 | ||||||||||||
4 | 计划实施 | 任务分配 | 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5 | 组织培训 | 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文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湛江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 ||||
6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湛江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 ||
7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湛江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 |||
8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区财政等部门 | 湛江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 ||
9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湛江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 |||
10 | 对象认定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湛江经开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 ||
11 | 认定结果 | 认定结果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12 | 预算管理 | 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 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有关内容,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有关内容 | 同上 | 经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区级财政、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13 | 决策部署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 ||
14 | 年度任务实施 |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 |||
15 | 舆情收集、热点及关键问题回应 | 舆情收集回应 | 接受投诉、咨询、建议等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 ||
起20个工作日 | |||||||||||||
内 | |||||||||||||
16 | 互动回应 |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关键问题等回应内容 | 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重大舆情的,要快速反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信息。 | 辖区政府、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 |||||
7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法规政策 | 法律法规 | 文件名称; |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序《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获取(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下属各保障房主管部门 | ■湛江经开区政府网站 ■各个受理部门公示点 | √ | √ | √ | |||
文号; | |||||||||||||
发布部门; | |||||||||||||
发布日期; | |||||||||||||
实施日期; | |||||||||||||
正文。 | |||||||||||||
2 | 政策文件 | 文件名称; | |||||||||||
文号; | |||||||||||||
发布部门; | |||||||||||||
发布日期; | |||||||||||||
实施日期; | |||||||||||||
正文。 | |||||||||||||
3 | 重大决策 | 决策前 | 决策公开制度;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下属各保障房主管部门 | ■湛江经开区政府网站 | √ | √ | √ | |||
预公开 | 意见征集。 | ■各个受理部门公示点 | |||||||||||
4 | 决策会议公开 | 会议名称; | |||||||||||
会议时间地点; | |||||||||||||
会议结果。 | |||||||||||||
5 | 决策结果公开 | 保障性住房领域方案、公示公告、通知等。 | |||||||||||
6 | 配给管理 | 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 | 申请受理公告;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下属各保障房主管部门 | ■湛江经开区政府网站 | √ | √ | √ | |||
申请条件、程序、期限和所需材料; | ■各个受理部门公示点 | ||||||||||||
租赁补贴发放计划。 | |||||||||||||
7 | 公租房承租资格审核 | 申请受理; | |||||||||||
8 | 公租房租赁补贴审批 | 审核结果:申请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申请房源类型; | |||||||||||
9 | 配后管理 | 公租房资格定期审核 | 年审或定期审核家庭信息,含保障对象编号、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配租房源;套型;面积;是否审核通过;未通过原因等。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下属各保障房主管部门 | ■湛江经开区政府网站 | √ | √ | √ | |||
■各个受理部门公示点 | |||||||||||||
10 | 配后管理 | 租赁补贴发放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发放金额;发放年度、月份、日期;发放方式。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下属各保障房主管部门 | ■湛江经开区政府网站 | √ | √ | √ | |||
■各个受理部门公示点 | |||||||||||||
7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行政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受理环节:受理情况公示、报告书(表)全本;拟决定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决定环节:环评批复 |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2 | 行政 |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 企业或单位关闭、闲置、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核准结果;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审批结果;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审批结果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3 | 行政 | 危险废 物经营 许可证 | 受理环节:受理通知书;拟决定环节:向有关部门和专家征求意见、决定前公示等;决定环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信息公示;送达环节:送达单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关于做好下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4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 行政处罚流程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处罚执行情况: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精准推送 | √ | √ | ||||
5 | 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6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 行政强制流程 | 查封、扣押清单;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精准推送 | √ | √ | ||||
7 | 行政强制决定 | 查封、扣押决定书(全文公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8 | 行政命令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全文公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 | √ | |||||||
9 | 行政 | 行政奖励 | 奖励办法、奖励公告、奖励决定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10 | 行政 | 行政确认 | 运行环节:受理、确认、送达、事后监管;责任事项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11 | 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 | 运行环节:受理、审理、裁决或调解、执行;责任事项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 | √ | ||||||
12 | 行政 | 行政给付 | 运行环节:受理、审查、决定、给付、事后监管;责任事项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13 | 行政检查 | 运行环节:制定方案、实施检查、事后监管;责任事项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 | √ | |||||||
14 | 其他行政职责 | 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 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情况;重大建设项目落实生态环境要求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15 | 其他行政职责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按要求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限,受理投诉、举报途径,督察反馈问题,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16 | 生态建设 | 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户创建情况;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相关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 | √ | |||||||
17 |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 《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18 | 公共服务事项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 咨询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答复函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19 |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 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 √ | √ | |||||||||
20 |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21 | 公共服务事项 | 污染源监督监测 |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每年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22 | 污染源信息发布 | 重点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等信息,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监管信息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23 |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 公开重点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及处理情况 | √ | √ | |||||||||
24 | 公共服务事项 | 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 水环境质量信息(地表水监测结果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和PM2.5浓度;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包括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监测点位、执行标准、监测结果);其他环境质量信息 | 《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25 | 生态环境统计报告 | 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环境统计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时限公开 | 县区级生态环境部门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 | |||||
7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征地管理政策 | ─ |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1.法律法规和规章;2.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或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农村村民住宅拆迁补偿标准〕;〔*征地工作流程图〕。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2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利;〔*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负责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含乡镇政府等)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3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 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 〔*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 《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4 | 拟征地听证 | 征地前期工作中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予以公开。按拟征收土地告知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拟征地听证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5 | 征地审查报批 | 征地报批材料 | 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规定,组织用地报批过程中的相关报批材料予以公开。 1.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 2.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设用地审查意见; 3.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 〔*其他相关文字报批材料和图件由各省(区、市)确定公开方式〕。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有关规定。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 | √ | √ | √ | ||
6 | 征地批准文件 | 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批复文件应予以公开。 1.国务院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国务院批准);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后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转发用地批复文件; 5.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 《土地管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7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收土地公告 |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 5.救济途径。 | 《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8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地补偿登记 |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征地补偿登记前置与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合并进行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 《土地管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征地补偿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9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征收土地公告期满后,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开。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 4.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 5.农业人员安置具体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听证等救济途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置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10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 | 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公开。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征地听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11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 〔在被征地村公告栏张贴,予以公开,张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可依申请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获得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2015开始公示 | |||
注:1.公开内容中标注为“*”标记的,为可选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公开渠道中标注为“■”标记的,为征地实施中的公开渠道;标注为“▲”标记的,为征地批准后的公开渠道。
7首页 > 基层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政民互动 | 城乡规划事项的意见征集、咨询、信访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湛江经开区政府网站 | √ | √ | √ | ||||
2 | 办事服务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湛江经开区政府网站 | √ | √ | √ | ||||
3 | 规划编制 | 城市、镇总体规划及同级的土地利用规划 | 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湛江经开区政府网站 | √ | √ | √ | |||
4 | 乡规划及同级的土地利用规划 | 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湛江经开区政府网站 | √ | √ | √ | ||||
5 | 城市、镇详细规划 | 脱密后的文本及图表等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湛江经开区政府网站 | √ | √ | √ | ||||
6 | 规划编制 | 部分村庄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 | 脱密后的文本及附图等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湛江经开区政府网站 | √ | √ | √ | |||
7 | 规划许可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湛江经开区政府网站 | √ | √ | √ | |||
8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湛江经开区政府网站 | √ | √ | √ | ||||
9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 ■湛江经开区政府网站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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