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广东省货运行业乱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货车非法改装及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工作的通知》(粤交执〔2020〕326号)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货车非法改装及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监管,推进我区货运行业乱象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道路货运业户应当遵章守法经营,不得超限超载运输和非法改装货车,对已改装的车辆要自觉恢复原状。
二、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应当遵章守法经营,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和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备案的维修经营业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到辖区交通运输局办理备案手续。
三、对违法经营的道路货运业户和机动车维修经营业户,区交通运输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