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湛江开发区新辉投资有限公司160万吨/年甲醇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现将《湛江开发区新辉投资有限公司160万吨/年甲醇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60万吨/年甲醇深加工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内
建设单位:湛江开发区新辉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69497.67万元,在湛江市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内将建设一套甲醇处理规模为160万吨/年的甲醇深加工制烯烃装置,并配套建设一套48.5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建成后年产乙烯30.38万吨、丙烯31.82万吨、碳五馏分2.11万吨、剩余碳四2.36万吨、燃料气2.95万吨、苯酚30万吨、丙酮18.5万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信息公告页面或通过以下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Qlzrajl2MWXHcANXeV0bw(提取码:kjjg)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的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预约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并前往湛江市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湛江开发区新辉投资有限公司查阅纸质版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项目建设地点周边范围内的公众、社会团体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本公示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点击本文链接下载或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表格。下载地址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建设单位:湛江开发区新辉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59-3123261
电子邮箱:zjkfqxy@163.com
环评单位:广州邦鑫海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风浦中路679号1405房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4115832
电子邮箱:905695457@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容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湛江开发区新辉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