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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区河道水情、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河床现状等情况,现就2022年度经开区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可采区:无。
二、禁采区:绿塘河经开区段、文保河经开区段、三号河渠、龙腾河、乐怡渠、椹塘渠经开区段。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农业事务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