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及《关于开展2021年下半年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湛开住规建招〔2021〕15号)、《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于2021年12月30日对在“双随机”系统内抽取的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本次通过湛江市“双随机系统”从近两年以来,在我区办理过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招标建档备案的19家招标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了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和广东鑫丰招标代理公司两家招标代理机构。在对应的两家代理机构代理的项目检查当中,随机抽取了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湛江经开区德老村农民集中住房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和广东鑫丰招标代理公司代理的湛江经开区东海大厦食堂大楼加固修缮工程项目。本次检查人员从局行政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检查内容重点为随机抽取项目招标的相关情况,整体上没发现重大明显的异常。
二、检查情况
从检查的情况看,被检查的招标代理机构业务专职人员配备基本符合要求,招标公告信息基本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开,资料档案资料比较齐全,档案整理有序,日常保管工作也相对较好,招标代理行为基本情况未发现明显异常,但也存在中标结果公告有所忽略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要求
(一)正视问题,严肃整改。针对此次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引起重视,进行认真分析和反思,并积极整改。
(三)各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要不断学习建筑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代理的过程中积极向招标人宣传讲解国家和省、市相关法规和政策,对于招标人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当耐心解释政策法规,不断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能力。
(三)今后,我局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将进一步常态化,一年内检查次数不少于2次。
特此通报。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