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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北山村民委员会石头坡村第一期“三旧”改造方案草案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1-24 20: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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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湛江经开区2023年年度实施计划,湛江经开区拟实施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北山村民委员会石头坡村第一期“三旧”改造项目(下称“该项目”)改造,对位于湛江市东山镇龙池村(石头坡村)、面积78314.42平方米的旧村庄用地进行微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湛江市东山镇龙池村(石头坡村)、面积78314.42平方米。改造地块位于东海岛农村,属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主要用于村民居住,配套交通、卫生、安全设施,文体活动设施等。现改造地块亟需清理、修缮石头坡村“上头泉(古原泉塘)”文化发源地,修复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该项目实施改造有利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改善村基础设施,提升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

     (二)土地现状情况。

        改造地块面积78314.42平方米土地全部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国土证号为湛开集有(2013)第1424号土地(证载面积5318376平方米中的78314.42平方米),土地所有权人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镇北山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改造涉及的土地已经确权、登记,房屋未办证。改造地块由东山街道北山村民委员会石头坡村使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镇北山经济联合社同意该项目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北山村石头坡经济合作社作为改造主体实施微改造。

     (三)标图入库情况。改造地块总面积78314.42平方米的土地中,经复核,有28000.00平方米土地已标图入库(图斑号为44081100173),有50314.42平方米土地未纳入“三旧”改造范围,未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50314.42平方米土地不享受“三旧”改造政策。

        根据《关于确认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北山村民委员会石头坡村第一期“三旧”改造项目已标图入库土地2009年12月31日前上盖物基底面积及占已标图入库土地面积比例的批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北山村石头坡经济合作社位于湛江市东山镇龙池村(石头坡村)、已标图入库的面积28000.00平方米土地2009年12月31日前上盖物基底面积8557.05平方米、2009年12月31日前上盖物基底面积占该项目用地中已标图入库土地面积(28000.00平方米)比例为30.56%。

     (四)规划情况。

        该项目为整饰修缮、完善公共配套设施的微改造项目,改造内容为清理、修缮石头坡村“上头泉(古原泉塘)”文化发源地,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损坏的道路、绿化进行修复等。设计方案在改造方案批准后由设计单位设计,由区管委会组织区发改、区国土、区住建、区人防、区财政等有关部门及专业管线单位联合审查。

        二、改造意愿及补偿安置情况

        改造地块土地所有权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镇北山经济联合社同意该项目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北山村石头坡经济合作社作为改造主体自行改造,改造为微改造,改造内容为清理、修缮石头坡村“上头泉(古原泉塘)”文化发源地,修复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没有拆迁,改造已经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同意、并经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镇北山经济联合社盖章确认,不涉及补偿安置和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

        该改造项目属于微改造类型,拟采取农村集体自行改造模式,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北山村石头坡经济合作社作为改造主体实施微改造,改造内容为清理、修缮石头坡村“上头泉(古原泉塘)”文化发源地,对该项目用地范围内损坏的道路、绿化进行修复等。改造完成后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北山村石头坡经济合作社管理使用。

        四、需办理的规划及用地手续

该项目不涉及土地权属或地价变动、不涉及规划条件调整,无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手续。

        五、资金筹措

该项目改造成本为80万元,筹资方式为使用湛江经开区2019年和2020年“三旧”改造项目土地增值税奖补资金80万元。

        六、开发时序

        该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拟建设时间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建设内容为清理、修缮石头坡村“上头泉(古原泉塘)”文化发源地,修复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

        七、实施监管

        在改造方案正式获批之日起的3个月内,该项目改造主体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北山村石头坡经济合作社须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监管协议,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改造方案实施改造,实现改造项目的综合效益等。

        八、符合近期国家有关文件约束要求

        该项目用地位于湛江市东山镇龙池村(石头坡村)、面积78314.42平方米,符合粤建节函[2021]804号文归纳梳理的近期国家有关文件约束要求。一、该项目地块不在湛江市老城区范围,该项目改造不涉及老城区;二、该项目为旧村庄微改造,改造内容为清理、修缮石头坡村“上头泉(古原泉塘)”文化发源地,修复道路、绿化等公共设施,不涉及拆迁旧建筑物,不涉及砍伐树木,因此该项目改造不涉及拆迁应保留保护的老建筑,不涉及拆迁历史文化街区、古民居、历史建筑、老建筑、老街区、老厂区,不涉及砍伐具有保护价值的古树名木,不涉及搬迁居民,不涉及搬迁原住民问题,不存在以风雨廊桥等名义开发建设房屋情况;三、该项目修复绿化不使用外来树种草种,建筑设计不存在抄袭、模仿、山寨行为。该项目实施改造有利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改善村基础设施,提升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镇北山经济联合社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街道北山村石头坡经济合作社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