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促进我区公共资源有效利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82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 〔2016〕11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在调研论证基础上,起草了《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规定,我局对《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现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5月5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zjkfqczj@126.com)或可通过信函邮寄(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4号开发区财政局,邮编:524008)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王爽 联系电话:0759-3616229
附件:1.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