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服务保障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相关规定,现启动湛江经开区市场监管局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纳入白名单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行为被任何行政执法单位施以行政强制或给予重大行政处罚,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境等事故。
(二)经营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征信系统等无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经营主体建立健全风险识别及防范应对违法违规的内部机制,能够确保主体及其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相关政策,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等要求,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四)经营主体近一年无拖欠工资或无拖欠社保引发群体性上访行为,并且近一年无偷税漏税行为,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
二、优先纳入情形
(一)信用评价为A级及以上守信优秀类经营主体;
(二)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设立的行业奖项、优质企业名单库的经营主体,如质量信誉经营主体白名单、广东省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培育库企业名单、广东省“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等。
(三)其他对产业带动能力强、经济效益高、发展前景好、信用记录优的经营主体。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6年1月15日至1月25日,原则上逾期将不予受理本年度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白名单”申请表》;
(二)《守信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纳税信用等级证明、荣誉资质证明、内部风险防控机制文件等)。
五、提交方式
请将上述申报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命名规则:经营主体名称+“白名单”申报)发送至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定邮箱:zjkfqscj@126.com
六、其他说明
(一)经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实或存在隐瞒违法违规情况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且永久不再纳入白名单。
(二)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公示,最终确定并对外发布白名单,有效期为1年。
(三)白名单经营主体将享受“无事不扰”监管政策,除法定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不被擅自主动检查。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许敬东;联系电话:3586057;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特此公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