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开城乡清洁办通[2007]02号
关于梧阔村市场整改的通知
区执法分局、工商分局、泉庄街道办、梧阔村委:
鉴于市司法局发给市创卫办《关于协助解决我局卫生责任街整治管理问题的函》之事,市有关部门于5月31日下午到现场进行了办公,针对市司法局提出的菜市场随地摆卖、垃圾随地乱丢的问题,要求工商分局及辖区街道办要加强市场管理工作,规范市场管理秩序,做好清洁、保洁工作。各级要引起高度重视,尤其是在全市全面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形势下,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此项工作。按区下发的《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推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为此,执法分局应加强市场占道的管理,街道办、梧阔村委及工商部门,务必在6月6日前拿出有关该村市场的整改方案,报区“城乡清洁工程”办公室, 6月8日前对上述的问题彻底解决。我办将跟踪督促落实。
区“城乡清洁工程”办公室设在区市政管理局,联系人:
李海鹏 电话:3628906 13809750655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城乡清洁工程办公室
(代章)
二○○七年六月四日
主题词:城乡清洁 工程 整改△ 通知
抄送:市“城乡清洁工程”办公室、区领导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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