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开国土资(公告)〔2019〕18号
根据2004年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三、十二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将举行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听证会(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户籍在开发区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注册登记地在开发区范围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二、凡申请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19年11月20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和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
三、在举行听证会的5个工作日前,我局将听证会材料送达被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四、参加听证的单位或个人请将书面申请交到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科。属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及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机构证明或委托书及附件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我局将根据该项工作的需要及申请人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其中具有房地产、规划、建设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将列为优先考虑对象。
特此公告。
附件: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局
2019年11月1日
(联系人:李华梅 联系电话:0759—3628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