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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货运源头单位(第一批)公示
来源:李文超  作者: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18-04-05 15: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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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区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深入推进货物运输源头治理,根据《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1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道路货物运输超限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办[2016]3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区(东海岛)货运源头单位(第一批)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附件:

货运源头单位(第一批)名单.xls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