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对湛江开发区工程塑料生产基地项目填海工程的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二、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湛江开发区工程塑料生产基地项目填海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
(2)项目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
(3)项目内容:本工程通过利用存量围填海资源,为湛江开发区工程塑料生产基地项目提供土地资源。本工程用海面积32.158公顷。
三、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4号财政局大楼414室
联系人:蔡博深
联系电话:0759-2680037
电子邮箱:zjkfqxy@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导则的工作程序进行。
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主要为:工程概况及区域环境概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项目建设规划相符性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环境影响分析及评价、环境保护及生态修复对策措施、环境事故风险评价、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的主要事项、方式
征求意见公众范围:湛江市东海岛、南三岛、东头山岛、特呈岛等区域。
征求意见内容:公众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电子版报告书见附件1,纸质版报告书前往建设单位指定地址查询(湛江市人民大道中34号财政局大楼414室)。
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相关的建议和意见的,按规定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并发送至建设单位指定电子邮箱(zjkfqxy@163.com)。
征求意见起止时间: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其他信息
环评期间有两次公示,本次公示为第二次。本次公示除网络公示外,同步采用报纸、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对环境保护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建议具体落实在本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
七、附件
附件1 湛江开发区工程塑料生产基地项目填海工程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稿) - 复件.pdf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