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原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有关规定,需要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详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征求与该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http://www.scies.org/jsfw/hjyxpjgzcy/201902/t20190218_692688.shtml,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此网络链接查看《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纸质报告书:即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第四条。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本规划周围的居民和单位,及关心本规划开发建设的专家、政府人员、群众等。
三、获取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scies.org/jsfw/hjyxpjgzcy/201902/t20190218_692688.shtml,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报告意见或建议,可通过此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报告意见或建议,可将填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内提交给委托单位或环评单位,反应与本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委托单位: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地址: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9-2968401 电子邮箱:kfq0762968401@163.com 邮政编码:524076
环评单位: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原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员村西街7号大院
联系人:黄工 电话:020-85550966 电子邮件:615757747@qq.com 邮政编码:510655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是2019年3月5日-3月25日。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