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明
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委托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开展对“巴斯夫(湛江)一体化项目首期(新建工程塑料和热塑性聚氨酯及配套公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向公众进行第一次信息发布,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建设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二、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巴斯夫(湛江)一体化项目首期(新建工程塑料和热塑性聚氨酯及配套公用工程)
项目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石化产业园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内容:新建16万吨/年工程塑料(分两期建设,每期8万吨)、3.2万吨/年热塑性聚氨酯以及配套公用工程项目
三、建设单位概要
建设单位名称: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上海市漕河泾高新技术开发区田州路99号新安大楼18层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佳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电话:021-24262034;传真:021-20394800-2116;邮箱:Jia.liu@basf.com
四、评价单位概要
评价机构名称: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四川北路1350号2005室(邮编:200080)
评价机构联系人:玉工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电话:020-8752 1680 ;邮箱:chinaeia.public@erm.com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与项目第一次公示内容同步在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zetdz.gov.cn/tzgg/list.asp?class=6)公示,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次公示的附件进行下载。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填写附件的公众意见表提出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提出(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巴斯夫一体化基地(广东)有限公司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