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湛人社〔2015〕14号)规定,
小微型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其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人数给予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艰为2年。经用人单位申请和本局审核,拟向湛江市景森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发放2020年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0年04月13日至04月19日,共 7天。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企业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3391690)。
附件:小微型企业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人员名单.xls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