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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作者: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政法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2-04 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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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五交叉巡察组从3月中旬到7月上旬对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政法委员会开展了一轮集中巡察。2020年9月10日,市委第五交叉巡察组将巡察情况向区委政法委作了反馈。区委政法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认领问题,精准逐条施策,扎实推进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整改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完全赞同并全面接受,成立了区委政法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巡察反馈会后,立即召开书记办公会,要求委班子成员全面认领问题,细化整改措施。其后,又多次召开专题班子会议,研究巡察整改方案,听取整改进展汇报,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科室主动对号入座,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上来,形成上下联动、责任明确、共同整改的良好局面。

       (二)抓实责任分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全委上下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委主要领导主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员。书记主动担责,以上率下,其他班子成员挂点指导推动,责任科室对标对表,全委上下全员参与,层层传递压力,一项一项抓好整改任务落实。为确保整改质量和进度,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委领导班子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同时加强与区委巡察办和派驻纪检组沟通联络,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坚持对整改工作实施台账管理,严格“对账销号”,每月按时向区委巡察办报送整改进度表,保障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注重总结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的问题,完善了《领导班子议事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19项制度,提高干部职工制度意识和制度执行力。强化在党风廉政建设、信访业务规范、干部教育管理和财务管理等方面整改成果的运用,切实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有力助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一)对党的核心领导能力弱化,任务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的核心领导力不强,班子成员配备不齐问题。在巡察整改期间,班子成员已全部配齐。2020年5月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既明确责任,各司其责,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分工不分家,成员间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在协作共事中凝聚强大合力。在“三重一大”问题上,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制度,保证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水平。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进行了深入的交心谈心,会上班子成员逐一作了个人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反思工作中的不足,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班子成员间批评和自我批评务实恳切,有效提升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2.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坚持集中学习。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领会精神实质,以指导工作实践。以党支部为单位,以“三会一课”为载体,抓好党员干部常态化经常性学习教育。通过班子成员带头学,支部书记上党课等方式,高标准高质量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二是创新学习方式。依托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钉钉“大讲堂”等平台加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积极营造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组织全体党员通过网络学习“党员应知应会基本知识”,并采取考试方式检验党员学习效果。三是丰富学习内容。通过参观教育基地、加强警示教育、报到服务群众等多种形式,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增强党性、提高能力、改进作风、推动落实上来。组织在职党员到挂点村报到服务,国庆中秋双节前夕,全体党员到挂点村走访慰问贫困户。区委政法委总支部还与挂点村委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对多条自然村街道、小巷、卫生死角和公共活动场所等进行了全面清扫,改善村容村貌。组织全体党员到湖光岩“清风林”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参观区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巡展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底线思维和法纪意识,增强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3.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待加强问题。一是高度重视部署整改。区扫黑除恶办多次牵头召开会议推进案件线索办理,9月18日,牵头组织召开全区“六清”行动推进会,部署开展集中攻坚战。二是挂点督办推动整改。对线索承办多、任务重、办理完成率低的单位和镇街实行政法委副书记挂点推进,指导协调解决线索办理中遇到的问题,督促线索核查办理。三是挂图作战落实整改。实行每周一通报,全面掌握各单位线索办理情况,7月份以来区扫黑除恶办共发出补充核查函、提醒函47份,区纪委监办对相关单位开展提醒谈话,有力推动线索案件办理。“黑恶积案清零”方面,我区已完成“案件清结”任务。按照上级要求,中央督办转办线索、全国举报平台线索、省督办、转办线索,均已按时办结,办结率100%。截至12月4日,区扫黑除恶办实际接到线索的办结率提升至91.1%,线索清仓成效明显,下一步力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时限内完成工作任务。

       4.关于特殊人群管理和网格化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挂点协力推进。副书记分片挂点,督促相关单位、镇街落实省综治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录入和认领任务。二是加强业务培训。9月22日,开展省综治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录入和认领操作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业务骨干和各街道(镇)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网格化平台管理员参加,扫清了业务操作“盲点”。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对数据认领和录入情况实行每周一通报,并结合综治工作年度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截至12月2日,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录入数据均已全部认领。四是针对行政部门网格化手机账号活跃度低问题,由于部分人员工作变动和退休,已经申请注销相关账号,对手机账号进行全面调整清理,加强提醒督促,切实提高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网格化手机账号登录率活跃度。

       5.关于社区矫正工作重视不够问题。一是立行立改,于2020年6月4日对该名社区服刑人员按期解除矫正。二是组织人员对该司法所社区矫正卷宗开展现场指导督导,并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制定一批社区矫正台账文书,并要求各司法所规范并完善社区矫正对象档案卷宗。三是8月中旬开始对各镇(街)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对司法所负责同志进行提醒谈话6人次,督促加强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化核查和规范档案台账管理。

       (二)对作风建设不够深入,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

       6.关于制定的政策违反公车管理办法问题。一是经办人认领问题,说明情况,主要领导对其进行了提醒谈话,厘清责任,加强教育。二是对机关制度进行了清理、修改和完善,除删去《区委政法委车辆管理制度》第六条第二项违反公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外,对制度内容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审查,目前19项制度已经委领导班子会议通过后执行。

       7.关于接访登记敷衍应付问题。一是重新制作《湛江经开区接待群众来访情况登记表》,增加了“主要诉求”“接访人”“承办单位”等项目,要求接待同志认真指导来访人员填写登记表的内容,对群众未登记身份证件情况的要具体注明原因,并在以后工作中尽快补齐。对没有联系电话的群众,则登记其亲属或村干部的联系电话,方便联系。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参加省市培训,规范信访业务办理。三是坚持“谁接访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的原则,科室负责人严格把关,加强检查,加大问责追责力度。

       8.关于风险防控不到位,整改措施缺失问题。一是召开会议部署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问题整改,实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挂点包干,督促各镇街尽快完成辖区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新一轮排查,及时认领省综治信息系统肇事肇祸等精神障碍患者数据,并对认领情况每周进行通报。二是协调卫计、公安、民政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全面掌握新增、病情变化的患者信息,要求对病情加重、有暴力苗头或异常举动的患者以及三级以上患者定时随访,排除肇事肇祸风险。三是落实2020年上半年监护人与协助监护人补贴,完成2021年度监护责任补偿保险投保工作,为患者家庭提供风险保障。

       9.关于违规报销、发放补贴问题。一是按照退还财政资金流程,于9月25日去函区财政局,对退还违规报销费用和发放补贴进行专项说明,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3人次。二是将违规报销的动车费、培训费和领取的补贴全额退还至区财政局提供账号。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三)对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10.关于未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财务人员翻查报销原始凭证,将所涉机笔支出列明报销时间、用途、经办人、金额等相关信息报委领导并向经办人反馈。经办人认领问题,说明情况,由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厘清责任,加强教育。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按照《转发<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湛财库〔2012〕6号)和区有关公务卡制度要求,凡是强制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原则上不使用现金结算,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方式结算。

       11.关于财务人员财经纪律意识淡薄问题。一是主要领导对会计、出纳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加强业务学习,规范财务行为。二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政政策和财务管理相关法规制度,增强财经纪律观念和廉洁从业意识。三是加强对财务人员监督管理,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对预支差旅费等费用执行期内冲销,出纳必须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凭证,做到只要发生资金往来都及时登帐。

       12.关于接待开支不规范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财务人员通过翻查报销原始凭证,将2019年无公函接待和陪同接待人员超额所涉支出列明报销时间、接待日期、接待事项、主要接待科室、经办人及陪同人员等相关信息报委领导并向经办人反馈。经办人认领问题,说明情况,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13人次,厘清责任,加强教育。二是强化制度执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的通知》(湛开财行〔2018〕36号)要求,严格执行“无公函不接待”制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抓好接待审批、流程把关,凡公务接待报销需提交公函、公务接待申请表、开支发票、接待菜单、陪同人员说明等,严格控制接待标准、陪同人数,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

       13.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财务人员通过翻查报销原始凭证,将所涉支出列明出差时间、出差科室、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人员、经办人、报销金额、存在问题等报委领导并向相关人员反馈。经办人认领问题,说明情况,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2人次,厘清责任,加强教育。加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教育,组织财会人员系统学习财务制度和差旅费各项规定。二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按照《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差旅费等公务支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湛开财行〔2018〕37号)和《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方案》要求,强化差旅活动的内控管理,加强报销审核,明确出差人员,对伙食费、交通费实行包干报销,对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结算。

       14.关于误餐开支不规范问题。一是开展自查自纠。财务人员翻查报销原始凭证,列明所涉开支报销时间、日期、事由、科室、经办人、金额等相关信息报委领导并向经办人反馈。经办人认领问题,说明情况,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提醒谈话7人次,厘清责任,加强教育。超标准报销误餐费已全额退还国库。二是严格按照《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方案》关于每餐(午餐或晚餐)误餐补助费40元(上限标准)执行,不得超标准开支,要求报销误餐费时须提供误餐事由、误餐审批表、误餐人员名单等佐证材料。

       15.关于未按规定交纳工会会员费问题。9月28日,按程序开展工会换届,并按照《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要求工会会员补缴2017-2020年度会员费,补缴会费已经存入工会账户。

(四)对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的整改。

       16.关于“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问题。一是各支部分别召开会议,对支部存在问题进行通报,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报备制度,坚持按期进行,保证党组织生活常态化、制度化。三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如实记录“三会一课”开展情况、党员出勤等内容,并留存影像等相关资料存档。

       17.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材料存在纰漏问题。一是调查核实。组织安排同志对该情况进行核实,并将该同志原始入党材料凭证归档保管。二是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各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分别对十八大以来新发展党员档案进行了检查。三是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18.关于党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宽松软问题。按照《湛江经开区党员干部谈话工作制度》,各党支部书记分别对党员进行谈心谈话10人次,并按要求做好记录。对巡察反馈意见相关人员,针对 纪律、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并按要求做好记录,8月份以来共开展提醒谈话33人次。召开委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巡察整改加强对党员日常监督管理和思想教育。

       19.关于人员在编不在岗问题。今年7月已按程序免去该名同志职务,并安排新的干部在该司法所工作。

       三、常态长效,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全面整改,区委政法委对市委第五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区委政法委将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久久为功、驰而不息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不断强化政治担当。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抓好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政法工作各方面。

       (二)持续提升整改成效。坚持认识再深化、标准再提高、压力再传导、行动再加强,实现从集中整改阶段转向持续整改阶段,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保证整改实效,并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实现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推动力。

       (三)扎实推动工作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工作科学发展结合起来,全面推进更高水平法治经开区、平安经开区建设,为经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3628003;邮政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9楼;电子邮箱:zjkfqzfw@126.com。

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