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党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7月25日,区党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口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15日,区党委第一巡察组向区人口局党组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巡察组实事求是的指出了我局在坚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局党组虚心接受反馈意见,做到全单照收,针对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着眼标本兼治、整改立制并举,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有序深入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任务。
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抓到位,从加强领导、落实目标、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严肃纪律等方面入手,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深入开展,取得了预期成效。据统计,共需巡察整改问题26条,已完成巡察整改问题25条,完成整改任务率为96.15%。
(二)周密安排部署,以严肃的态度抓整改。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全面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我局于9月17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巡察反馈意见,对整改工作进行总体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局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区人口局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3大方面18个问题进一步细化为26个具体问题,逐项明确了整改要求、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二是局党组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听取局党组成员和责任科室巡察整改工作汇报,积极研究解决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问题,对下步的巡察整改工作进行部署。据统计,局党组共召开5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三是按照区委巡察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我局党组提前谋划、精心组织,认真展开谈心谈话工作,局党组成员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撰写发言材料,并于11月20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了以巡察为契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的思想和认识,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举一反三,在具体问题上加强建章立制。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在做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更注重以制度来规范各项工作。一是从抓理论学习和组织生活着手,制定了《湛江经开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湛江经开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制度》。二是对局机关管理中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规范,制定和完善了《人口局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因公借款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和工作餐管理制度》和《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考勤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
(四)强化追责问责,加大挽回损失力度。
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我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违纪违规问题实施问责。据统计,共对15人进行通报批评,1人进行党内严重警告,谈话提醒13人。二是共挽回部分损失。
二、聚焦问题,全面抓好整改工作
(一)对“党的领导缺位,政治意识薄弱,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敷衍塞责,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政治学习不正常,思想教育走形式”问题。
一是制订《湛江经开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湛开人口社事通〔2020〕80号),今后将按照制度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二是党组会议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三是局办公室、爱卫办、卫生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党章党规学习,并实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局长主讲《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大家结合工作实际谈心得体会。
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搞一言堂,未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问题。巡察整改反馈会议后,局党组会议切实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会前议题 征求各党组班子成员意见,会中议题必须经过局党组成员充分讨论,会议安排专人记录和会后进行会议记录签名确认手续。局党组会议讨论人员调整等议题时,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分管领导先提出议题,其他班子充分发表意见,局长最后发表意见。
3、关于“纪律意识淡薄,变相公款招待”问题。一是我局误餐费开支做到严格审批和按照40元/份标准,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一律不予以报销,确保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二是严格招待公款接待相关规定,强化制度执行。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无公函不接待”制度,严把接待审批关,三是谈话提醒相关责任人。
4、关于“区人口局履职尽责不到位,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力,区人口局领导班子对民生领域重视不够问题。一是局主要负责人重视民生工作,于10月29日晚上在泰华大厦503会议室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解决2017、2018年和2020年转业士官安置岗位问题。二是其他局班子成员进一步加大对分管民生领域工作深入调研力度,积极解决存在问题。三是我局党组按照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于11月2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得到区纪委监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巡察办等列席单位相关负责人较好评价,充分肯定我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提前谋划、精心组织,会议氛围较好、辣味较浓,达到了红脸出汗的预期目的,取得了较好效果。
5、关于“区人口局履职尽责不到位,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力,民生项目推进缓慢”问题。一是贫困重度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工作。预计在今年底前全部完成55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工作。二是残疾人社区康园中心建设工作。制订《关于印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康园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目前民安街道、东山街道2个社区康园中心项目已经在动工建设,定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泉庄街道、乐华街道已有选址方案,拟于明年1月30日前完成;硇洲镇、东简街道社区康园中心计划于明年上半年完成。三是谈话提醒相关责任人。
6、关于“惠农利民政策推动不力,落实不力,救助不及时”问题。一是加强整改,对所存在缺点和问题拿出相应措施,加以解决,及时堵塞漏洞,避免今后不再重犯同样的错误。二是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意识。通过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方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对工作职责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对不断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有更加清晰的思路。三是改变了服务方式,从窗口服务转变主动下基层服务。局分管领导亲自牵头,派人下到各街道(镇)村(社区)宣传解决困难群众保障方面的政策,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准确掌握救助对象情况,让困难群众知道政府的优惠政策,及时向民政部门提出救助申请。我局主动下乡服务,派人下到各村(社区)对未符合医疗救助而未申请救助困难群众进行调查核对,对保存原始票据凭证的低保、特困人员,我们主动上门服务给予办理救助手续,对于已经丢失票据的群众,给予办理了救助。9-12月一共办理五批次医疗救助,救助人数444人,救助总金额182万。
7、关于“惠农利民政策推动落实不力,残联办残保金未得到有效使用,存在给死亡人员继续发放补助资金情况”问题。一是制订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二是已完成2名死亡残疾人两项补贴7850元追缴工作并存入我局账户。今后,我局将对加大死亡人员信息互联互通机制落实力度,及时掌握补助人员的生存情况,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谈话提醒相关责任人。
8、关于“惠农利民政策推动落实不力,文体科履职不力”问题。一是完成图书编码工作。通过委托服务人员将图书进行了便民搬迁(从四楼移到一楼),及时订购图书电子编码防盗标签卡,由图书专业管理人员完成了19000多册图书的编码工作。二是加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监管工作。派出专门人员前往广州参加省委宣传部电影管理局组织的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监管平台系统学习;下发《关于印发<湛江经开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湛开人口社事通〔2020〕121号文),明确监管目标、监管措施,规范监管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作;将《湛江经开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情况登记表》发给放映队,要求电影放映单位按照登记表做好详细的放映登记工作,同时定期汇报电影放映情况。
9、关于“卫生事业推进不力,卫生院住院大楼建设烂尾”问题。一是督促东山、民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抓紧落实好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目前东山、民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分别提交了整改方案。二是东山、民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发行债券用于整改建设,目前区管委会同意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请政府发行债券来用于整改建设。目前,东山、民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烂尾楼”需要做好原建筑工程结算工作和理清已支付工程款及后续建设费用,拟定整改建设方案,落实财政申请建设补助资金。我局安排卫生科于12月2日到民安、东山召开会议,要求务必在12月8日前完成与原建筑公司协商解决工程结算问题。12月4日,东山、民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与原建筑公司进行了协商,双方同意进行工程结算,相关结算需报送区财政局审核,按照审核结果给予结算余下工程款,缺口资金向区财政局申请并给予解决。
下一步,东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抓紧落实区管委会与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委托管理工作,借助广东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技术力量,对整个医院布局进行调整及规划,原建设扩建项目初步调整为医技楼,项目建议书已获得区发改局批准,申请的政府债券建设项目资金申报已获得管委会同意,抓紧立项及前期相关工作,待资金落实可进行建设。
民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在抓紧落实管委会与广东医科大学附件第二医院委托管理工作,借助广东医科大学附件第二医院技术力量,对整个医院布局进行调整及规划,原建设妇产科楼项目初步调整为医技楼,项目建议书并获得区发改局批准,抓紧立项及前期相关工作,向区财政局申请建设项目资金。
10、关于“卫生事业推进不力,基本公卫宣传、服务、资金监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不到位”问题。一是进一步推进公卫服务和宣传工作力度。二是加强公卫资金监管。转发了省财政、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社【2020】202号)至区各承担公卫的医疗机构,要求各单位根据细则的使用范围进行自查自纠;协调区财政部门拟定我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区的资金管理细则已拟出初稿,财政部门在正审核过程中。三是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目前已完成乐华、泉庄街道基本公卫项目服务政府采购。四是区内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均设专职人员来管理基本公卫服务工作。五是谈话提醒相关责任人。
11、关于“卫生事业推进不力,公卫考核工作不严不实、敷衍了事”问题。一是已初拟考核方案,下步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正式发文。二是按市统一工作要求,明年初将按照考核方案严格考核。三是谈话提醒相关责任人。
12、关于“对区殡葬目标管理考核方案执行不严,工作不到位,造成火化率持续走低。”问题。一是2020年7月召开了全区殡葬改革目标管理工作推进会,对全区的殡葬管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上泉庄街道办作了先进经验介绍,13个殡葬管理工作落后的街道办和村委会作了表态发言;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从2020年8月开始,每月用一周的时间,安排两台宣传车到各街道的村(社区)巡回宣传。同时,在各街道制作了18个大型宣传牌,张挂横幅280多条。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辖区巡查监管,加强依法整治的力度。四是加强目标管理工作考核,严肃奖惩制度。8月至10月,共发了两次“双月”考核通知,对完成目标任务好的街道、村(社区)进行了表彰奖励,对不完成任务的街道、村(社区)进行通报批评,其中对东简、东山两街道的主要领导作出了约谈处理的决定。五是谈话提醒相关责任人。
13、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工作力度不够,期间5个多月未对扫黑除恶工作研究部署,扫黑除恶线索未及时办结问题”。按区扫黑除恶办《湛江经开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清仓”专项通报》文件,我局已办结区移交的扫黑除恶线索,办结率100%。
(二)对“党的建设薄弱,选人用人不严格,队伍建设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14、关于“组织生活不正常,“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局党组会议对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不正常、党务工作进行深刻反省,分析落实问题原因。制定《湛江经开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制度》(湛开人口社事通〔2020〕81号)。局办公室已指定人员兼职负责党建工作,要求三会一课都要做好记录和上报信息。我局党支部于11月20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本局局长紧紧围绕巡察整改反馈意见,上了一堂主题为《让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成为自觉遵循》的精品党课,使广大干部职工接受一次深刻的守纪律、讲规矩的政治教育。
15、关于“组织生活不正常,党组召开会议没有议题,没有签到,出席人员没有对会议记录及内容签字确认”问题。现在党组召开会议已做到会前有议题、签到,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和签字确认工作。
16、关于“2017以来年没有制定发展党员计划,党费收缴不及时”问题。一是今年以来均按要求进行交纳党费,今后将严格落实党费缴交规定。二是上报区直属党工委我局2019年40天攻坚的4名入党积极分子。三是制订2021年发展党员计划。
17、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区人口局对下属单位执行干部回避制度监管不严”问题。完成民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干部任职回避整改工作。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干部任职回避制度。
18、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人员借调工作不规范”问题。区委组织部已办理借调去区交通局工勤人员手续,卫生科3个同志的借调手续正在办理中。今后我局将严格遵守人员借调规定,做到规范人员借调工作。
19、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不合理”问题。目前我局按照各科室的职责和人员实际情况,主要将事业科室人员调整充实到其他科室开展工作来解决人员少问题,下月初进行先期调整,待机构改革后再全面调整。
20、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严,执行选人用人标准不严格”问题。我局召开党组会,学习区委组织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对原来推荐任用干部的标准不高和不够严格的问题进行反思,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下步我局将严格执行区委组织部《关于重新修订印发<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努力推荐提拔优秀干部。
21、关于“考勤管理形同虚设”问题。一是局办公室梳理2020年6月以来考勤情况,将考勤变化情况向局党组和纪检组汇报。二是制订《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考勤制度》(湛开人口社事通〔2020〕92号),全部在职干部职工录入考勤指纹,修订了公务外出审批手续,外出公务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三是当下全局干部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上下班纪律明显好转。四是参照区“四个全面”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已初拟局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待征求意见经局党组讨论通过后严格执行。
(三)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22、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对分管领域风险漏洞没有采取有效的预防监管措施”问题。一是制订《2020年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湛开人口社事通〔2020〕86号)。二是各科室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学习党章党规和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如局办公室、爱卫办、卫生科等科室到湖光岩清风林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走“廉路”、沐“清风”,感受清风竹影,感悟“正直、清廉”的人生真谛,接受以廉立身,勤政为民的教育熏陶。三是制定《人口局内部控制制度》。四是各科室对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局分管领导对各风险点提出更严财经纪律要求。五是局领导、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六是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片和区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巡展。七是待区机构改革后,我局根据科室设备和职能情况,研究调整局内干部职工交流调整方案,着手优化人员配置使用。
23、关于“财经纪律意识淡薄,违反财经纪律现象频发”问题。一是已下发《人口局内部控制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因公借款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和工作餐管理制度》等制度,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再进行下一步相关培训。二是财务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在报销把关上进一步调整规范手续程序,做到更加讲究业务规范、更加严谨细致。三是对于现金借款的发出《催款函》,要求限时还款。四是相关人员已退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五是谈话提醒相关责任人。
24、关于“违规给卫生科抽调的两名职工发放补助资金”问题。一是卫生科2名借调人员已全部退还补贴至局账户。今后我局将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强化财经纪律意识,杜绝滥发津补贴。二是谈话提醒相关责任人。
25、关于“个人因私出入境证件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已按巡察反馈要求修改因私证件登记簿表格,规范工作表格。二是严格执行因私出入境证件管理工作制度,做到借出、归还人员均在因私证件登记簿上签名和填写日期。三是去函湛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协调对方提供我局干部职工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情况,出入境管理支队反馈只能公检法等部门才能核查干部职工持有因私出入境证件情况。四是按照局纪检组工作要求,要求局所有干部职工,硇洲卫生院和东简、东山、民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干部职工认真填写《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承诺书》,对于不如实填报和不上交证件统一管理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从重处理。
26、关于“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不到位”问题。我局党组积极接受区纪委驻区人口局纪检组的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组开展工作,共同推进区人口局各项社会事务工作的开展。区纪委驻区人口局纪检组给区人口局党组发《巡察整改建议书》一是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督查情况。通过参加党组会议,对会议议题内容、班子成员讨论发言内容顺序等给予提醒规范;与区人口局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谈话,建议并提醒其要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二是加强对区人口局考勤制度、个人因私出国出境证件管理制度的督查情况。与区人口局负责人进行谈话沟通,提醒其带领所在单位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并认真执行。按照该局新修订考勤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要求该单位重要梳理个人因私出境证件的管理情况,局所有干部职工,硇洲卫生院和东简、东山、民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有干部职工认真填写《工作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承诺书》,做到底数清、手续齐。三是加强督查风险点排查措施落实情况。在党组会议上督促该单位班子成员按照年度排查风险点方案措施,切实落实到位,及时化解苗头性问题;在局党组会上,听取局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科室廉政风险点排查和措施落实情况汇报。四是谈话提醒压实责任。与局党组成员集体谈话,提醒要强化表现担当,谈话后局党组成员均进行表态。五是加大对制度建设力度的督查。提醒针对反馈问题,查找制度上的漏洞,根据实际工作修订方案制度。本组多次提醒该局要完善理论学习、财务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等制度,下步将跟踪检查。六是继续跟踪督办未完成整改事项。
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通过全面整改,区人口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区党委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社会事务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运用好区党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
(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社会事务工作快速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822993;邮政地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大道中42号泰华大厦503室;电子邮箱: kfqrkjbgs@163.com。
中共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党组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