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 第4号)的要求,需开展湛江开发区新辉投资有限公司160万吨/年甲醇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60万吨/年甲醇深加工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内
建设单位:湛江开发区新辉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69497.67万元,在湛江市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内将建设一套甲醇处理规模为160万吨/年的甲醇深加工制烯烃装置,并配套建设一套48.5万吨/年苯酚/丙酮装置。建成后年产乙烯30.38万吨、丙烯31.82万吨、碳五馏分2.11万吨、剩余碳四2.36万吨、燃料气2.95万吨、苯酚30万吨、丙酮18.5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湛江开发区新辉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海岛石化产业园区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0759-3123261
电子邮箱:zjkfqxy@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邦鑫海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风浦中路679号1405房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4115832
电子邮箱:90569545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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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六、相关说明事项
(一)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湛江开发区新辉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3日